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卫健体委通报医疗机构食堂专项整治督查情况
3家医疗机构食堂被通报批评
摘要:全市原有医疗机构食堂(含公办、民办)76家,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后,因条件简陋主动或强制关停的医疗机构食堂18家。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各县区培训医疗机构负责人及食堂经营者213人,对医疗机构食堂抽检53批次,发现不合格样品3批次;
本报讯(记者 黄育南 通讯员 王晋才)1月2日,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体委联合下发文件,公开通报了全市医疗机构食堂专项整治工作督查情况:驻马店市中心医院、驻马店市第一人民医院(东区)、驿城区南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家医疗机构食堂受到表扬,上蔡县人民医院、驻马店新世纪医院和驻马店民生医院3家医疗机构食堂被通报批评。其中,驻马店新世纪医院食堂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督查组已当场责成驿城区市场监管局立案查处。
2019年10月30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卫健体委召开全市医疗机构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动员会,集中开展为期40天的专项整治。两个月过去了,全市医疗机构食堂食品安全集中整治进展如何?连日来,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体委联合组成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对全市8县2区医疗机构食堂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集中督查,重点对地处城区、仍在正常经营的36家医院食堂逐一进行了现场检查。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在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卫健体委的共同努力下,全市医疗机构食堂(含公办、民办)软硬件建设明显变化,食堂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升,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明显降低。
全市原有医疗机构食堂(含公办、民办)76家,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后,因条件简陋主动或强制关停的医疗机构食堂18家。目前,继续经营的医疗机构食堂58家硬件设施升级改造或更换设施设备总计投入87.8万元。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各县区培训医疗机构负责人及食堂经营者213人,对医疗机构食堂抽检53批次,发现不合格样品3批次;对医疗机构食堂违法违规行为立案查处7起,已下达处罚决定金额3.9万元。
据了解,目前医疗机构食堂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二是部分医疗机构食堂硬件设施较差。三是部分医疗机构食堂管理不规范。四是日常监管不严格。
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卫健体委要督促各医疗机构立即行动、彻底整改。符合立案条件的,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坚决依法查处;对没有完全落实布鞋厨房、互联网+明厨亮灶、4D或6S管理三项监管要求的医疗机构食堂,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要月月检查、月月抽检,发现问题要进行处罚,直至其完全落实监管要求为止。继续选择部分食堂管理较差的医疗机构公开通报批评,并在新闻媒体曝光,倒逼医疗机构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通过专题约谈等方式,坚决夯实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对医疗机构食堂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出快手、下重拳,严管重罚,以重罚促自律、以自律保安全。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医疗机构食堂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并不意味着医疗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到此结束。2020年,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对医疗机构食堂紧盯不放、严管重罚,努力让广大医务工作者和患病群众吃得安全、吃得放心。
责任编辑: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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