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第九“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交办问题办理结果公示(第二批)
摘要:(五)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土地环保局、城管局和刘阁街道办事处城管中队开展联合执法,加强辖区内渣土车管理,重点打击渣土车漏土、乱倒渣土等现象。问责情况: 上蔡县人民政府对大路李乡人民政府乡长进行约谈,并给予大路李乡人民政府全县通报批评。
河南省第九“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交办问题办理结果公示(第二批)
11月28日,河南省第九“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交办我市第二批群众举报件3件,截至11月30日办结3件,涉及驿城区1件、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1件、上蔡县1件,3件均属实。现公示如下: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受理编号:D411700000000201911270001
反映情况: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刘阁街道办事处高集社区王文村民组王先生可耕地被中扬清运公司负责人高强倾倒建筑垃圾。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刘阁街道办事处高集社区王文村民组两位王姓村民耕地毗邻,其中一位村民委托中扬清运公司(名称为驻马店市中扬清运服务有限公司)对自家地块进行填土垫高过程中,将渣土误倾倒至另一家村民耕地中。
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2019年11月14日,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已接到群众反映,并进行了调查处理,给予驻马店市中扬清运服务有限公司人民币壹万元整的罚款,2019年11月26日罚款已缴纳。
(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研究决定:由刘阁街道办事处城管中队督促相关责任人务必于2019年12月2日前将渣土清理完毕。
(三)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刘阁街道办事处责令相关责任人写出保证书,承诺今后不再随意倾倒渣土。
(四)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责令刘阁街道办事处认真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
(五)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土地环保局、城管局和刘阁街道办事处城管中队开展联合执法,加强辖区内渣土车管理,重点打击渣土车漏土、乱倒渣土等现象。
问责情况:无。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日
河南省第九“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交办问题办理结果公示(第二批)
驻马店市上蔡县
受理编号:D411700000000201911270002反映情况:上蔡县大路李乡刘桥村东100米路南洗沙厂。1.严重污染村民用水且没有环评手续。2.该厂在检查时借用别人环评手续。调查核实情况:
群众反映的“上蔡县大路李乡刘桥村东100米路南洗沙厂”实际为李红波机制砂厂。现场检查时该厂有生产迹象,其生产废水经车间西侧管道排入厂区后方东侧一自然沟内,沟内存在少量废水及大量泥沙。
(一)关于“上蔡县大路李乡刘桥村东100米路南洗沙厂严重污染村民用水”问题。
刘桥村村民共用饮用水源为距离该厂约1.5公里处栗庄村委南侧的栗庄水厂,2019年11月29日上蔡县环境监测站对栗庄水厂进行了取样检测,结果显示其水质无异臭、无异味,pH值、耗氧量、氨氮、总磷等指标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群众反映“严重污染村民用水”不属实。
(二)关于“上蔡县大路李乡刘桥村东100米路南洗沙厂没有环评手续,在检查时借用别人环评手续”问题。
经调查,李红波机制砂厂冒用河南丰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环评文件,违规生产建设,没有任何正规手续且违法排污,属于“散乱污”企业。
群众反映“没有环评手续、该厂在检查时借用别人环评手续”问题属实。
调查结论:群众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一)李红波机制砂厂后方东侧排水沟内泥沙已于2019年11月29日全部清运完毕。
(二)上蔡县大路李乡人民政府已于2019年11月29日将李红波机制砂厂予以取缔。
(三)上蔡县人民政府责令大路李乡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网格巡查”的要求,进一步落实环境监管职责,加大巡查力度,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问责情况:
上蔡县人民政府对大路李乡人民政府乡长进行约谈,并给予大路李乡人民政府全县通报批评。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日
河南省第九“三散”污染治理专项督察组交办问题办理结果公示(第二批)
驿城区
受理编号:D411700000000201911270003反映情况:
市区练江路与前进大道交叉口往东300米路北“骏化化肥厂”(河南骏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每天生产时产生较多的煤灰且气味重,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群众反映的煤灰问题,主要是烟囱排放的有组织气体烟尘,气味主要是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的工业废气。
经调阅该企业烟囱在线监控数据、驿城区环境保护局月监督性监测报告、企业自行监测报告均未发现有超标排放现象,但确实存在一定的气味,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一)该企业2018年完成了一套相变水处理技术改造,对造气循环水逸散VOCs无组织排放气体进行治理,废气收集、处理装置已安装结束并投入使用。为更好地减少恶臭气体排放,该企业又增加一套相变水处理逸散VOCs无组织排放气体处理设施,目前正在施工。
(二)驿城区人民政府责成河南骏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减少对周围居民环境的影响。增加信息公开透明度,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在驻马店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及河南省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实时公布监测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三)驿城区人民政府责成区环境保护局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问责情况:无。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日
责任编辑: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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