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经济 环境保护

市生态环境局召开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放范围座谈会

2019-11-08 10:36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杨姗姗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司法局、市供销社、中集华骏、昊华骏化、天方药业等单位和企业代表针对《划定驻马店市市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放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等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本报讯(记者 吕廷新)11月7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我市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放范围划定交流座谈会,对《划定驻马店市市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放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座谈。同时,对《关于调整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和《关于划定高排放柴油车禁行区域的通告》进行了座谈。

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司法局、市供销社、中集华骏、昊华骏化、天方药业等单位和企业代表针对《划定驻马店市市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放范围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等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参加会议的各相关单位、各企业代表一致表示,要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强化对大气环境治理重大意义的认识,切实把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当作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确保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要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引导我市广大市民积极行动,搞好配合,积极做好相关区域管理工作,为我市2020年实现国家环境空气二级标准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杨姗姗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