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中心城区居民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
摘要:据了解,为尽一步理顺我市供热价格,缓解供需矛盾,根据《河南省集中供热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在本次供热价格调整中制定居民供热终端销售价格并实行“两部制”供热模式,改变我市各物业小区各自为政、供热价格同城不同价的现状,今后我市将有望实行同城同价。
□全媒体记者 张丽丽
本报讯 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合理制定驻马店市中心城区供热价格,10月16日上午9时,在驻马店柏林建国酒店,市发改委组织召开了驻马店市中心城区居民供热价格调整听证会,消费者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经营者代表、专家学者、政府相关部门代表等参加了听证会。
会上,公布了《驻马店市中心城区居民供热价格调整听证方案》。部分参会代表就调整理由、调整价格、调整后的管理等发表了个人意见和建议,主要内容有:推行同城同价,降低供热价格;推进一户一表,有条件的小区按面积收费;价格降低但是服务质量不能下降;提高中心城区供热普及率;随天气变化进行供热天数调整等。
记者在听证会上了解到,此次听证会提供的价格调整方案有两种,一是参照周边地市供热价格和居民承受能力,建议居民集中供热按面积计费0.20元/平方米·天;二是考虑市场煤价不稳定、我市用暖比例偏低和供热损耗较大等因素,建议居民集中供热按面积计费0.21元/平方米·天。
“当前,我市供热价格标准是2009年11月印发的《关于调整我市城市供热价格的通知》确定的,该价格在收费标准、收费模式、管理维护模式上都与当前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群众强烈要求调整供热价格和供热模式。”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听证会结束后,他们将对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梳理、汇总,形成听证报告,报市政府审定。
据了解,为尽一步理顺我市供热价格,缓解供需矛盾,根据《河南省集中供热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在本次供热价格调整中制定居民供热终端销售价格并实行“两部制”供热模式,改变我市各物业小区各自为政、供热价格同城不同价的现状,今后我市将有望实行同城同价。
责任编辑:闫继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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