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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电管理之窗

2019-09-26 10:54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闫继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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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全文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关于无线电管理的规定第50条:无线电频谱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在无线电发射装置附近居住安全吗?

设置在高楼,甚至居民住宅区楼顶上的移动电话蜂窝基站,是根据移动电话系统容量、信号覆盖质量和其他无线电设备的电磁兼容等要求,为确保市民移动通信服务而设置的。这些基站在建设中,无线电管理、环保等相关部门均按照国家规定,要求各电信营运商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基站技术参数符合国家标准,保证周围环境的电磁辐射都在安全范围以内。因此,无线电发射装置附近居住是安全的。

无线电频谱资源在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有何作用?

无线电频谱资源和应用已广泛应用于人们工作及生活中的方方面面,不论是广播电视、移动通信,还是遥控钥匙、微波炉,都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从某种程度上说,无线电频谱资源和应用正深深影响着人们的日常生活,使生活更加方便快捷、更加丰富多彩。

我国有哪些法律法规对无线电使用作出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全文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关于无线电管理的规定第50条:无线电频谱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关于无线电管理的规定第288条: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占用频率,经责令停止使用后拒不停止使用,干扰无线电通信正常进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照前款规定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无线电管理的规定第28条:故意干扰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的,或者对正常运行的无线电台(站)产生有害干扰,经有关主管部门指出后,拒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责任编辑:闫继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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