尘封近70年,国宝级影像重映
摘要:展现百姓生活状态与精神面貌 为记录新中国成立的历史,1949年到1950年,前苏联派出两个摄制组,和北京电影制片厂一起联合拍摄了三部彩色纪录片,其中包括《解放了的中国》,这是新中国第一批彩色纪录片。
原标题:尘封近70年,国宝级影像重映
新中国成立初期航拍镜头下的北京城,毛泽东、周恩来等开国领袖讲话时的原声和画面,全国各地各行业人民建设新中国的蓬勃热情……国宝级珍贵纪录片《解放了的中国》19日晚在中国电影资料馆举行重映礼,观众有幸通过这部刚刚修复完成的纪录片,感受到了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时代氛围。
展现百姓生活状态与精神面貌
为记录新中国成立的历史,1949年到1950年,前苏联派出两个摄制组,和北京电影制片厂一起联合拍摄了三部彩色纪录片,其中包括《解放了的中国》,这是新中国第一批彩色纪录片。《解放了的中国》主要拍摄了开国大典、中国壮美江山、解放初期人民的劳动生活场面等,回顾了新中国成立以来人民在经济、文化、政治方面取得的具体成就,直观展现了中国人民的胜利喜悦和崇高爱国主义精神。
“这部电影记录了新中国诞生时很多珍贵的镜头,堪称国宝级的珍贵历史档案。”中国电影资料馆馆长孙向辉介绍,由于我国电影档案保存体系是上世纪70年代才逐步建立的,早年影片胶片齿孔收缩,褪色十分严重。为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该馆与百度合作,完成了《解放了的中国》修复工作。“这次重映,是1951年影片公映后数十年来,观众第一次在大银幕上看到恢复了鲜艳色彩的《解放了的中国》。”
参加重映礼的观众,既有白发苍苍的老者,也有刚下班赶来的白领,还有不少中小学生。王女士带着7岁儿子王一朴和他的两个小伙伴前来观影,她说,孩子们可能暂时不能完全看懂电影,但这些好作品能给他们熏陶,“现在不懂,五年十年后就懂了。”
影片从一组壮美河山的航拍镜头开始,分别从东南西北四个方位介绍中国的疆域,北京故宫、云冈石窟、曲阜孔庙、杭州西湖等著名景点均有出镜。当画面扫过开国大典阅兵队伍和天安门广场上人们的一张张笑脸时,观众席中发出一阵阵惊叹声。随后,影片以大量篇幅从农业、工业、医疗、教育、文化、娱乐等各方面展现当时老百姓的生活状态和精神面貌,这也是影片最能与当下观众产生互动的部分,比如,当听到片中介绍当时小学一年级学生“上课十分钟,休息五分钟”时,全场观众都忍不住笑了。
近十个月“原汁原味”修复
《解放了的中国》原版胶片,近70年来一直被尘封在中国电影资料馆位于西安的库房里。去年11月开始,资料馆修复工程师焦翔和他的十几位同事,开始对这部影片进行近10个月的修复。
第一次打开影片胶片盒时,焦翔觉得和普通胶片没什么两样。结果一上胶片物理鉴定台,大伙儿都傻眼了:几乎全部胶片都存在问题——有的严重收缩变形,有的画面闪烁,色调一会儿红一会儿白,脏点和划痕就更不用说了。
将胶片转成数字格式后,正式修复开始。“先调色,提升画面亮度、灰度,去除一些明显的划痕。然后去除抖动,通过计算机找到胶片上固定的点,做它们的移动轨迹,然后一帧一帧使画面稳定在一条线上。之后是处理变形画面,以正常画面为标准,利用修复软件调整变形画面,必要时手动干预,就像PS。”焦翔透露,调色花了将近一半时间,他们通过参考影片放映拷贝、海报以及一些历史资料和专家的建议,对影片画面进行色彩还原,尽量保持作品的原汁原味。
画面修复完成后,还要处理声音,比如降噪、去除杂音等,然后是声画合成。这些工作都做完了以后,就拿到影厅试映,反复看,再反复修改。光是在影厅里焦翔就看了不下20遍,加上此前的修复,他对影片每一帧都了然于心。直到重映礼前夜,他还和同事在影厅里忙到凌晨3点。
“虽然修复过程很煎熬,经常加班熬夜,但完成后还是挺骄傲的,因为这部电影跟我们平时修复的故事片不一样,它是真实的,能让大家感受到新中国刚刚成立时那种欢呼雀跃的状态。”焦翔说。
影片结构和内容安排很讲究
看完《解放了的中国》,中国电影家协会副主席、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尹鸿难掩激动之情,“我觉得来参加重映礼的人都非常幸运,能看到片中那些宝贵的历史镜头,很多都是第一次看到。尤其是那些记录性的段落,空间、人物、事件,都给我们带来一种历史语境情感与细节的回归。”
当晚,还发布了电影连环画集《影画中国》。这套连环画集共分《今天我休息》《我们村里的年轻人》《五朵金花》《老兵新传》《阿诗玛》《那山那人那狗》《真爱》《十八洞村》《大路朝天》《红海行动》十册,以连环画形式展现了新中国成立70周年来不同时期的优秀电影作品。(记者 袁云儿)
责任编辑:付琳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