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日展 | “梦中人”聊以丹青藉此身·李新国人物画展秋分启幕
摘要:2006 年牡丹作品“国花颂”获全国牡丹艺术大展金奖 2007 年在武汉国际会展中心举办李新国大型书画展 2008 年出版《李新国作品集》 2012 年在岭南美术馆举办《牡丹新国画展》 2013 年 5 月中央电视台和英国 BBC 电视台联合拍摄《话说牡丹》专 题片 20...
主办单位
三峡大学艺术学院
鑫鼎集团
承办单位
一二美术馆
开幕式
2019/9/23 10:00
开幕地点
一二美术馆1号馆第二展厅
展览时间
2019/9/23—2019/12/22
展览地点
一二美术馆2号馆
展览序言
老三民李新国先生从乡土走过来,是从土地中吸收生命的养分。对艺术而言,艺术家当然可以从书本上,从古人的作品里,从别人的经验里汲取营养,但艺术的根肯定不在这里,他扎根的土地应该是真真实实的生活。与生活的空间有着越来越多的联系,对生活有着越来越多的感悟。从而呈现出更多的对人世整体情感的关怀。
人是万类霜天的灵长,人是创造历史的动力。认识了人,才可能认识世界,认知艺术。此次的“梦中人”系列人物画展也正是他对这一精神的诠释。他以大量的面向社会、直面生活、抒发内心的作品为根基,在中国传统绘画中汲取出符合人们心性的语言符号。
这次展出的作品中,常常出现民间的乡村农耕生活场景,比如《肩负沃土》、《火辣季节》、《赶集》等,生活跟艺术完全没有边界;也常常出现当代日常生活中的画面,比如《孩子的电话》、《乡音》、《听妈妈的话》等,这些作品有明显的时代印痕,创作上采用传统墨线,结合西画的用光,既写实厚重又明快大气;同时也会出现人们对精神和梦想的追求的作品,比如《问道》、《背影》、《戏鹅》等,这些作品富有追求,积极向上。而在这些画面之上,李新国先生把生活、文化、信仰“三位一体”的整体表现出来,民间的活力也活生生呈现了出来,把“民间”这个词从干巴巴的学术讨论中抢救回它的本真状态。
李新国先生擅长作品的构思和意境的营造,对主人公的感情及细节刻画入木三分,人物形象具有个性和典型性以及强烈的人文关怀精神。他注重从生活中汲取营养,发现生活中的美,却并不是简单地通过照片或写生转化,而是通过自己的感受不断提炼作品的主题构思,使作品得以升华;娴熟的笔法又能让画面风格达到松与紧、放与收的自如境界。这种看似简单的现实主义创作方法所生发出来的活力与张力恰恰是很难超越的。
李新国先生的笔墨也正是有这样一种魅力,不仅有着对先贤道统的敬畏和尊重,又表现出当代画家的淹雅和独立,既容纳着思索的痛苦和思想的智慧,也容纳着他对生活艺术难以释怀的眷念,也为我们的精神造设了一个理想的世界,一个绿映照窗的心灵时空。
在古老农耕民族的文化中,秋天是一个收获的季节,也是一个总结的季节。李新国先生“梦中人”系列人物画展在这个美好的季节里展出,是他对人物绘画又一次实践的收获,也是对他艺术历程的一个新的总结。在这里,一种被理性观照的情感,一种被激情灌注的理性,一种既弘阔激昂又凝重笃实的品质,经由艺术的表达而让观者感动。
一二美术馆
2019年9月
作者介绍
李新国
1952 年生于河南,毕业于西安美术学院国画系。 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河南美术家协会花鸟协会副会长,中国牡丹芍药协会职业画家。
70 年代曾为电影《夜幕下的哈尔滨》及多部豫剧电影制作布景。
1989 年始,创作完成大型工笔重彩一百米长卷《国花颂》,中央电视台、中央 教育电视台分上、下集作了专题报道;《河南日报》也以《喋血丹青》为题作长篇报道,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2001 年 应奥地利奥中友好协会邀请赴欧进行艺术交流
2002 年在澳门、泰国举办画展。
2004 年 12 月应邀到中南海历时两月为国务院办公厅会议室作巨幅写意牡丹《神州春色》。作品《鸭场》被中国美术馆收藏,《绿牡丹》被台湾收藏,《庄稼佬》被韩国收藏,《牡丹颂》被泰国淡浮院收藏。
2006 年牡丹作品“国花颂”获全国牡丹艺术大展金奖
2007 年在武汉国际会展中心举办李新国大型书画展
2008 年出版《李新国作品集》
2012 年在岭南美术馆举办《牡丹新国画展》
2013 年 5 月中央电视台和英国 BBC 电视台联合拍摄《话说牡丹》专 题片
2013 年 12 月在湖北美术馆举办《李新国画展》
2018 年 4 月在河南家乡举办《不忘初心,留住乡愁——李新国画展》
2018年12月在宜昌市一二美术馆举办《聊以丹青藉此身——李新国牡丹画展》。
李新国先生画路宽广,山水、花鸟、人物、牡丹、小品等 题材均造诣较深,其作品生动自然,朴厚豪放,微妙传神,是一位当今真正的实力派画家。
作品欣赏
盼儿归 1790mm*1200mm 2015
清洁工 1375mm*990mm 2015
想孩 1360mm*1090mm 2013
孩子快到家 1780mm*1200mm 2015
背影 1790mm*1200mm 2015
责任编辑:闫继华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