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扫黑除恶 共建平安和谐正阳
市政协副主席、正阳县委书记刘艳丽,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胡敬忠,县委常委、副县长黄立指导扫黑除恶及禁毒工作。
县委副书记、县长王东征一行指导扫黑除恶及禁毒工作。
正阳县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
正阳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胡敬忠走上街头宣传扫黑除恶工作。
□张东阳 孟飞
“我们通过有奖举报通告、书写宣传标语、播放宣传录音、在电视台播放流动字幕等不同方式,采取‘宣传内容+举报方式+菜单式举报内容’的模式,向社会公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奖励措施。通过不断深化认识、夯实责任、强化措施,统筹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正阳县有关负责人说。
积极拓展举报渠道广泛深入摸排线索
加印四部门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联合通告和打击“套路贷”公告2.3万份,在每个自然村和乡镇集市、医院、学校等人口密集场所张贴。探索建立“正阳扫黑”微信公众号和头条号,播发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工作部署,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业务知识,最大限度地激发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群众参与专项斗争的积极性。进一步建立健全乡镇、部门涉黑涉恶线索经常性排查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全县开展黑恶犯罪线索集中排查活动,对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开展不间断拉网式排查,切实把各类隐藏较深的黑恶犯罪线索排查出来,为依法严打提供靶向指引。
逐案剖析深挖彻查,全力提速“除伞破网”
县纪委监察委先后制定了《正阳县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工作方案》等文件,大力健全扫黑除恶问题线索双向移交核查、问题线索快速分办等机制。强化派驻政法部门以及国土、住建等重点行业监管部门纪检监察组力量,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针对政法机关侦办的黑恶案件,办案单位一律实行保护伞线索零报告制度,有线索报线索,没线索书面说明,对排查出的线索,逐件落实“六个一”(一名分管领导牵头、一名室主任具体承办、一班人员负责处置、一套解决方案、一张办理时间表、一份办理责任承诺书),全部实行台账式管理,深挖彻查,全力提速。
坚持边打边治边建,深入推进行业治理
依托“三书一函”助推行业治理活动。组织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对已侦办涉黑涉恶案件逐案进行梳理,针对从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采取发送《检察建议书》《司法建议书》等的方法,及时指出相关行业管理体制机制上存在的漏洞和不足,提出具体整治整改建议。目前,政法机关和纪检监察机关已先后向7个行业主管部门发出“三书一函”,县扫黑办全程跟踪督促,指导相关部门积极整改,限期办理回复。
扎实开展村级巡察。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由县巡察办牵头,组织、纪委、政法委、县直党委等部门人员组成巡察组,分期分批对全县294个村(居)开展拉网式巡察,发现线索政法机关和纪委监委及时跟进处置,以打开路,综合施策,全力整治侵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截至6月30日,全县已巡察31个村。
建立专项斗争成效评估长效机制。由县委政法委牵头,组织调查员每半年对全县各乡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进行电话调查,将调查情况纳入乡镇平安建设考核评比范围,强化结果运用,夯实乡村两级专项斗争主体责任。
全民动员社会协同大力强化宣传引导
全县所有公职人员全部作出书面承诺。全县所有公职人员参与,从本人及近亲属不参与黑恶势力犯罪、不做黑恶势力“保护伞”等6个方面,向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作出郑重承诺,进一步炒热广大党员干部思想。
在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三个规定”集中学习高潮。把市纪委、市监察委和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关于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过程中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的通知》以及“三个规定”原文印发到全县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各单位,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开展学习,炒热党员干部思想。
广泛张贴扫黑除恶联合通告。先后把全国、省、市、县四级四部门联合通告以及《正阳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渠道和有奖举报奖励办法的通告》印制了13万份,印发知识读本4万份,在全县所有车站、宾馆、医院、商场、集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广泛张贴。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重点印制成宣传单,向广大群众发放,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
广泛开展媒体宣传。在县电台、电视台和“阳光正阳”微信公众号开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栏,在每天重点时段进行播出,“阳光正阳”微信平台同步进行播出。在政府部门网站首页明显位置设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板块。开设“正阳扫黑”微信公众号和头条号,多渠道传递党委和政府的声音。
利用村(居)委会大喇叭宣传。利用覆盖全县所有村(居)委会的大喇叭系统,在每天的早、中、晚三个时段,向群众集中进行宣传。
下一步,正阳县将以更加有力的措施和更加务实的作风,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引向深入,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营造良好社会环境,为全县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刘银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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