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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不等于污染 中国全力破解生猪养殖环保问题

2019-09-11 15:16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刘银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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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贾生元强调,禁养区依法禁止的是规模以上养殖场所或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并不是禁止所有的养殖行为。此外,禁养区划定一定要严格限制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不能随意扩大,更不能以改善环境为由,利用划定禁养区清理养殖业。

资料图 <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hinanews.com/'>中新社</a>记者 林浩 摄

资料图 中新社记者 林浩 摄

中新社北京9月11日电 (记者 阮煜琳)最近两周,中国官方多部门密集出手,从基础设施、养殖用地、贷款等方面出台一系列硬措施支持生猪生产,同时全力破解生猪养殖的环保问题,明确禁止借环保名义打压养殖业的不当做法。

多重因素影响 生猪补栏信心不足

据农业农村部对400个监测县生猪存栏信息监测显示,今年7月份,生猪存栏比去年同期下降32.2%,能繁母猪存栏下降31.9%。存栏量下降,猪肉价格上涨。官方数据显示,8月中国猪肉价格同比上涨46.7%,涨幅比上月扩大19.7个百分点。

对当前中国生猪产能下降的原因,湖南农业大学教授吴根义认为,主要是非洲猪瘟疫情和猪周期同期叠加的影响。由于非洲猪瘟疫情仍未解除,养殖场户普遍担心“血本无归”,复产补栏信心严重不足。还有一些地方政府发展生猪等畜禽养殖业积极性不高,甚至借着环保的名义打击和挤压养殖业发展。

2013年国务院颁布《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2015年修订《畜牧法》,对禁养区范围作出规定。按规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风景名胜区,以及城镇居民区等,禁止建设省级政府确定规模养殖标准以上的养殖场。

“一些地方政府于是打着环保旗号,利用划定禁养区,挤压和限制包括生猪在内的畜禽养殖业发展”,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教授罗安程说,如将所有河流湖库周边200米、500米划定为禁养区,将铁路公路沿线一定范围划定为禁养区,将自然村划定为禁养区,还有个别县区打造“无猪县”。以致广大农户对环保的政策也产生了误解,认为搞环保就是禁止养猪,“环保禁养”“环保清拆”等说法比较普遍。

明确禁养规定 养殖不等于污染

“2018年第一例非洲猪瘟疫情发生之后,全国禁养区涉及关闭和搬迁养殖场约1000家,涉及畜禽产能折合生猪约205万头,约占全国生猪存栏量的0.6%。可见,禁养区划定对当前生猪存栏不足的影响甚微”,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公司研究员贾生元日前对记者说。

罗安程表示,当前,由于地方对畜禽养殖环保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理解不到位,把握不准,加之一时找不到可行的治理方式,认为养殖就等于污染,要根治养殖污染就必须清理养殖业。为此,当前必须进一步规范禁养区的划定和管理,指导和推动地方坚决、迅速地取消超过法律法规规定范围的禁养规定。

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全面查清本地区禁养区划定情况。

贾生元强调,禁养区依法禁止的是规模以上养殖场所或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并不是禁止所有的养殖行为。此外,禁养区划定一定要严格限制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不能随意扩大,更不能以改善环境为由,利用划定禁养区清理养殖业。

市场手段“用掉” 猪粪 粪肥经纪人“硬核”上场

中国畜禽粪污产生量巨大,每年达38亿吨。目前中国生猪养殖规模化率仅为49.1%,规模以下养殖户点多面广。规模化养殖场粪污资源化率为70%。调研发现,规模以下养殖户粪污乱堆乱倒比较普遍,严重影响农村环境质量。

中国农业大学教授董仁杰表示,在生猪补栏复产过程中,规模以下养殖户将占有重要份额。要积极推行成本低、速度快、易操作的粪污治理和利用模式。指导和督促养殖场户配备基本环保设施。要改进粪肥积造和施用方式,降低粪污资源化成本和粪肥还田难度。 同时,通过培育粪肥经纪人队伍,提高各种形态粪肥的商品化水平,以市场化手段和经济机制,从根本上对粪污乱排乱放实现有效遏制。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联合农业部门,指导和推动地方加快构建粪肥还田市场化机制。多措并举,进一步畅通粪污资源化利用通道。

责任编辑:刘银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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