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城区人民检察院发挥检察职能全力扫黑除恶
本报讯(通讯员 高静 海洋)“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们始终坚持有效履职,对涉黑涉恶犯罪零容忍,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近日,提起扫黑除恶工作,驿城区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办公室负责人满怀信心地说。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该院指定专人每周与市委政法委、上级人民检察院联络,时时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并对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凡由检察机关介入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的涉黑涉恶案件均建立台账,逐案落实责任人和办结日期。
在办案过程中,该院坚持凡黑必扫、凡恶必除,把打击锋芒始终对准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充分运用刑法关于共同犯罪、犯罪集团、特殊累犯没收财产等规定,加大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惩处力度。
针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构成犯罪的,依法从严打击,对利用职务便利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从重惩处,对办案中发现党员干部及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为确保案件质量,该院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努力做好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捕诉衔接工作,对重大、疑难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及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对黑恶势力首要分子、骨干成员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对于一般参与者、胁从人员依法从轻处理,对初犯、偶犯以及未成年人依法从轻、减轻处罚,使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得以体现和贯彻落实。
该院还对黑恶势力犯罪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线索,符合条件的及时监督立案,对发现的漏犯、漏罪依法追捕、追诉。
此外,该院拓展线索渠道,进一步提升摸排效果,深挖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对近年来受理案件中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及相关举报线索进行全面审查。通过公布12309举报电话、互联网举报平台和举报信箱等渠道,鼓励人民群众大胆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
今年上半年,该院在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中,以涉恶受理审查逮捕3件7人,批准逮捕3件7人,提起公诉3件16人,判决1件3人,确保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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