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任性 驻马店一小伙两次实习期内酒驾
摘要:崔某,男,23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曾于2016年8月考到手第一本驾驶证两个月后,因酒后驾驶摩托车被公安机关查获,处以了驾驶证记十二分和一千四百元的罚金,因崔某的驾驶证尚在实习期内,按照安全法规定,驾驶证在实习期内记满十二分的需要吊销,因此崔某变成了无证人士。
驻马店网讯(记者 杜若 通讯员 李凯)日前,驻马店市驿城区的崔某,因酒驾两次被吊销在实习期内的驾驶证,已被行政拘留。
崔某,男,23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曾于2016年8月考到手第一本驾驶证两个月后,因酒后驾驶摩托车被公安机关查获,处以了驾驶证记十二分和一千四百元的罚金,因崔某的驾驶证尚在实习期内,按照安全法规定,驾驶证在实习期内记满十二分的需要吊销,因此崔某变成了无证人士。
但此次事件并没有真正的结束。2018年1月崔某再次报考驾驶证,并经过一年的不懈努力,在2019年1月又取得了驾驶机动车的资格。俗话常说:“吃一堑,长一智” ,但崔某偏不走心。2019年8月2日,崔某在和朋友开怀畅饮以后,稍作休息,又开车上路了。结果当日21时30分左右,崔某被雪松派出所交巡防大队民警在沿骏马路由南向北行驶到骏马路与友谊路交叉口时当场查获。经酒精测试仪检测,崔某体内酒精含量为每毫升36.2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因为又是实习期内酒驾,崔某的驾驶证将被再次吊销。
两次因酒驾被吊销在实习期内的驾驶证,且因我国改革,驾驶证的报考越来越难,多少人看到这件事不禁呼心痛,从报考到驾驶证到手,要经过多少考验,多少人都是小心翼翼的护在手上,而崔某的做法让大家觉得不可思议。
纵使驾驶证难考,但生命更可贵。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崔某的做法不仅是对自己生命的不看重,更是对他人的不负责;不仅寒了亲人的心,更伤了大家的心。所以,请大家仅此为戒,不要为了一时的快意,而付出一辈子无法挽回的遗憾。
责任编辑:魏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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