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通讯员 井海燕 牛志敏 邓华平
再次回访来信人李某某,发现她变化真大。“人活一口气,我当时心里就是过不去这道坎。作为残疾人,行动不便,没有办法上访申冤,我就抱着试试的心理写了一封信。现在柴某某当面向我道歉,还进行了赔偿,思想上的疙瘩解开了,心气也顺了,小小一封信就解决了困扰我已久的难题,真是感谢检察机关。”李某某感激地说。
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办案检察官还记得初次回访李某某时的情景:一个老妇佝偻着身体坐在轮椅上,满脸的愁容仿佛要把整个人吞下去,谈起柴某某的行为,李某某委屈的泪水止不住地流了出来。
2019年2月11日晚上,醉酒的柴某某来到李某某经营的烟酒批发部门前,因是周边的邻里,李某某两口和他闲聊起来,没想到柴某某突然抱住李某某意图强吻,被当事人挣脱后,又不停辱骂,并砸坏了售卖的一箱牛奶。
公安民警出警后,柴某某又对民警辱骂、殴打,造成一名民警和辅警轻微伤。3月14日,柴某某因妨害公务罪被刑事拘留,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事件到此本该了结,但是李某某得知柴某某因妨害公务罪获刑,总感觉事没解决,柴某某光天化日之下搂抱非礼自己应受处罚,便在4月9日向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写信,要求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对柴某某强制猥亵罪立案侦查。
汝南县人民检察院收到来信后,该院检察长高度重视,立即批示控申、侦监部门抓紧办理。承办人员当日对李某某短信回复后,随即对卷宗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经过阅卷、联系公安机关原办案人员,对案发当时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承办人员发现柴某某的行为并不构成强制猥亵罪,在定罪量刑上恐怕无法达成来信人李某某的诉求。
办案虽然讲究有法可依,但审查案件时就案办案、机械办案,仅仅结案了事,对人民群众的冤屈痛苦没有同理心,难以实现真正的案结事了。想到这,办案干警心里犯了难,该怎么解开李某某的心结呢?带着化解心结、案结事了的想法,办案干警对来信人李某某进行了第二次回访,全面了解当事人的利益诉求,对其进行耐心释法说理。同时,根据已经掌握的案情,办案干警认为柴某某的行为虽不构成强制猥亵罪,但是其行为应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公安机关责成柴某某向李某某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柴某某本人也对酒后的鲁莽行为后悔不已,向李某某当众道歉并赔偿5000元现金,案件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今年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汝南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落到实处,确保人民群众的诉求及时得到妥善解决。
责任编辑:徐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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