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监管再加码 省级险企主体也被停生意
摘要:上述调整造成人保财险吉林省分公司及长春市分公司车险业务数据和财务数据严重不真实,同时还造成人保财险吉林省分公司2017年车险业务虚增利润约2700万元。
⊙记者 黄蕾
在严峻的行业形势下,监管部门对车险整治的力度不但没有放松,反而是愈加趋严。不仅继续叫停违规的财险公司在计划单列市和地市级保险机构的车险业务,同时开始对省级分公司的车险业务采取监管措施。
近日,有消息称,天津银保监局对两家财险公司的天津分公司实施监管措施,要求这两家公司在天津全市范围内停止使用商业车险条款费率。
而在此之前,吉林银保监局披露的罚单信息显示,该局责令人保财险吉林省分公司停止接受商业车险新业务2个月,停止接受新业务的期限自2019年7月22日至9月21日。同时,对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同步做出罚款决定。
这也意味着,监管部门叫停使用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的保险机构主体,从“计划单列市和地市级保险机构”升格为“直辖市、省级分支机构”,显示车险监管力度再加码。
这次车险市场乱象大规模整治行动,源于地方监管部门近期在对车险业务进行检查时,发现并查实相关违法违规行为,主要集中在不执行报批条款费率。
具体来看,这些行为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通过给予或承诺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变相突破报批费率水平,保险公司通过代理人或业务员返还现金的方式比较普遍;二是通过虚列其他费用套取手续费变相突破报批手续费率水平,保险公司通过虚列宣传费、劳务费、咨询费等费用科目来套取手续费的方式比较普遍;三是费用数据不真实,保险公司向中介机构承诺支付高于报批水平的手续费率,但不及时入账。
以前述提及的人保财险吉林省分公司为例。经查,2017年7月至2018年3月,人保财险吉林省分公司通过人保财险长春市分公司在佣金管理系统中,对15万笔车险业务的手续费支出进行了人为调整。上述调整造成人保财险吉林省分公司及长春市分公司车险业务数据和财务数据严重不真实,同时还造成人保财险吉林省分公司2017年车险业务虚增利润约2700万元。
不难发现,以上违法违规行为依旧是车险行业的顽瘴痼疾。监管此番连下重手,一是因为部分地区车险经营秩序混乱,违法违规问题突出;二是因为当前车险行业经营形势已十分严峻,如不及时遏制和扭转愈演愈烈的车险市场乱象,车险行业的保费收入增速和承保效益的发展趋势将不容乐观。
今年以来,银保监系统已依法对近70家计划单列市和地市级保险机构,采取停止3至6个月使用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的监管措施,这一监管力度前所未有。
据了解,经过前段时间的整治,市场直接通过返现方式进行违规操作的现象明显减少,但有转为较为隐蔽违规手段的趋势,例如虚列管理费用、费用延迟入账、不合理的理赔利益输送等,加大了查处难度。
如此顶风作案之势,怎能逃过监管“法眼”。近段时间以来,监管部门通过起草《关于在车险领域开展履职回避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开展4S店捆绑保险专项整治行动等,向车险业务中利益输送的违规现象“开刀”。
此外,多个地方监管部门还出台规定,要求将车险手续费/佣金比例等写进保单,是否违规一目了然。
这些新措施进一步彰显了监管部门整治车险乱象的决心。可预见的是,对车险市场的高压监管态势将持续,从严监管仍是主旋律。保险公司切勿心存侥幸,挑战监管底线。
责任编辑:魏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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