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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每个行政村要有1名民警在村“两委”兼职

2019-08-09 09:30 来源:河南日报 责任编辑:刘银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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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按照《河南省公安机关“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办法》要求,全省公安机关要进一步深化“一村(格)一警”工作,城区派出所、建制镇派出所、建制乡派出所警力分别不少于20人、10人、5人,农村派出所原则上5至8个行政村建1个警务室,或每个派出所至少建2个警务室,未建警务室的行政村建...

8月8日,记者从全省公安机关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暨“一村(格)一警”工作推进会上获悉,每个县(市)公安局要至少培树1至2个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示范单位,今年省公安厅将命名20个“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深化“一村(格)一警”工作,做到村(格)警务室全覆盖,全省每个行政村(社区)都有1名民警(辅警)在村(社区)“两委”班子中兼职。

按照《河南省公安机关“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办法》要求,全省公安机关要进一步深化“一村(格)一警”工作,城区派出所、建制镇派出所、建制乡派出所警力分别不少于20人、10人、5人,农村派出所原则上5至8个行政村建1个警务室,或每个派出所至少建2个警务室,未建警务室的行政村建警务工作站,城市派出所每个社区建1个警务室,社区内划分若干警务网格。按照“一室一警”或“一室多警”的标准,配齐配强专职社区民警,确保每个警务室都有1名专职社区民警,按照“一村(格)一辅警”的标准配备专职社区辅警,原则上每个行政村、每个城市网格都有1名专职辅警。推行党员社区民警(辅警)兼任村(居)党支部副书记和非党员社区民警(辅警)兼任村(居)委会副主任(助理),确保全省每个行政村(社区)都有1名民警(辅警)在村(社区)“两委”班子中兼职。(记者 李凤虎)

责任编辑:刘银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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