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站误加“水油”消费者获赔新车
本报讯(通讯员 王晋才)近日,消费者宋先生刚从市众信4S店买了一辆19.5万元的大众帕萨特轿车,将车开到了一家距离4S店不到500米的加油站加油。当车子加完油准备启动离开时,发动机突然出现异常。宋先生当场傻了眼,是因为车还是因为油?愤怒的宋先生拨打12345市长热线进行投诉。
市市场监管局12315指挥中心接到12345市长热线转办件,立即转交至加油站所在地市市场监管局产业集聚区分局调查核实处理。经执法人员多方查明,几天前连下暴雨,该加油站地埋输油管道破损,导致其中一个油罐进水,加油站没有及时发现,从而导致意外事故发生。
“刚买的新车还没开回家就不中了,加油站必须10倍赔偿,还有我的精神损失费。”宋先生第二天打电话叫来亲朋好友向加油站讨要说法。
“我们认可有错,但不认同宋先生的索赔要求。”加油站负责人同样态度坚决。依法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是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但是索赔同样需要依法依据进行。该分局工作人员把双方当事人叫到一起,一方面要求加油站立即对所有油罐进行排查,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另一方面,向双方详细讲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内容,明确了双方各自权利和义务。同时,执法人员与销售该车辆的4S店沟通,对该受损车辆进行评估鉴定,并出具了受损车辆评估鉴定报告。
接连几天,在市场监管人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投诉人宋先生不再主张不合理诉求,加油站则向宋先生表达了歉意,并同意为其更换一辆同款同型号大众帕萨特轿车,另外赔偿误工费、差旅费等费用5000元。满怀感激的加油站负责人将一面写有“发挥工商调解职能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锦旗赠送给市市场监管局产业集聚区分局,开着全新帕萨特的宋先生也专程送来了一面写有“消费者的保护神”的锦旗。
责任编辑: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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