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助力环境保护
本报讯(通讯员 梁曙光 朱焕杰)“感谢检察部门和水利部门共同携手及时清理水面上的水草和漂浮物,还汝河新蔡段绿水,保护了生态环境,让我们不再遭受污染之苦。”近日,新蔡县关津乡牛湾村的聂中理高兴地说。
7月初,新蔡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汝河新蔡段河坞大闸月牙河上游水面因水草大面积生长,造成河道水流不畅,并蓄积大量漂浮物,造成空气和水体污染,同时对水质取样监测,存在超标现象。该水源是该县城水系连通工程中“五湖四园”的水源地,如不及时清理,在汛期将会影响泄洪,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会受到损害。7月11日,该院对此案立案调查。7月12日,该院向县水利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清除水面上的水草及漂浮物,确保水资源质量安全和行洪顺畅,并建立长效机制。
检察建议发出后,该县水利局高度重视,于当日组织人员及机械设备对河道内的水草等进行清理,并将处理情况回复该院。同时,该县水利部门成立了河道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河道清理工作,确保河流畅通,消除隐患,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损害。
责任编辑:徐明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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