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实施“拿地即开工”审批新模式
摘要:意见要求,审批部门将工作前移,通过调整审批时序、容缺受理、模拟审批等措施,在取得正式用地许可手续前,完成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所必须的许可手续的预审,在补齐相关资料后依法依次核发正式的许可手续,通过行政审批效率的提升,促进项目早落地、早投产、早见效。
驻马店网讯(记者 孔浩)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我市工业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7月30日,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印发《驻马店市工业投资项目“拿地即开工”改革实施意见》,据悉,该意见适用于在驻马店各类产业集聚区、物流园区建设,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及规划的新建工业项目(含仓储类、物流类项目),不包含使用或生产易燃易爆、危险品、矿山项目。
意见要求,审批部门将工作前移,通过调整审批时序、容缺受理、模拟审批等措施,在取得正式用地许可手续前,完成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所必须的许可手续的预审,在补齐相关资料后依法依次核发正式的许可手续,通过行政审批效率的提升,促进项目早落地、早投产、早见效。内容详见http://www.zhumadian.gov.cn/html/site_gov/articles/201907/86970.html。
责任编辑:孔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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