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法治 政法要闻

借力现代科技 助推阳光司法

——正阳县人民法院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纪实

2019-07-26 11:18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徐明霞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为有效解决“送达难”的问题,提高民商事案件审判效率,该院创新“微法院”开展微信送达,巧借便民平台,使用“智慧房屋”准确定位被告地址及房屋图像,开展精准送达,送达照片一并附在卷宗,张贴在案卷上随案流转。这样的“铁证”,可以有效避免当事人对送达照片的异议,促进送达工作规范化。

通讯员 正杨 黄伟

近年来,正阳县人民法院面对大数据的信息科技发展形势,充分发挥科技驱动作用,抓好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逐步推进无纸化办案,探索设立电子文档中心,强化电子送达深度运用,将信息化贯穿到立案、审理、执行全过程,让公正为民以更加快捷、真实、可视的形式呈现在人民群众面前。

无纸化办案 审判提速增效

6月24日,该院开庭审理一起交通肇事犯罪案件。与以往不同的是,审判席上没有往日堆积的卷宗,取而代之的是完整的电子卷宗。

庭审过程中,多席位电脑显示屏同屏展现起诉状、电子证据等卷宗材料。法庭围绕本案定罪、量刑相关的事实、情节和证据展开调查。控辩双方围绕出示的电子证据进行了质证,并充分发表了意见。

智能办案系统以无纸化方式开庭,有效解决了庭审过程中庭审时间长、翻阅卷宗费时费力等问题。这样的开庭方式在正阳县人民法院已成为常态。

近年来,面对日益繁重的办案任务和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对司法需求的新变化,该院党组坚持以改革的思路、创新的办法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先后出台《关于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实现无纸化办案的工作方案》《诉讼材料集中收发、扫描工作规定》等系列文件,推动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工作,推动从立案、审理、执行等流程阶段和诉讼环节所产生的诉讼文件、所实施的诉讼活动同步转化为电子数据,并纳入案件办理系统,做到案件审理过程的全程留痕和科学管理,为案件评查、管理和监督提供有力的信息支撑。

档案电子化作为信息化管理的基础显得尤为重要。该院以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管理和社会化外包为机制保障,着手实行卷宗档案数字化工作,成效渐显。目前,已完成全院70%以上的卷宗档案数字化工作,扫描诉讼档案30余万卷1000余万张。

借力科技 精准高效送达

受经济社会转型发展、人口流动频繁等因素影响,当事人地址不详、下落不明等现象时有发生,“送达难”成为制约审判效率的顽疾之一。为有效解决“送达难”的问题,提高民商事案件审判效率,该院创新“微法院”开展微信送达,巧借便民平台,使用“智慧房屋”准确定位被告地址及房屋图像,开展精准送达,送达照片一并附在卷宗,张贴在案卷上随案流转。这样的“铁证”,可以有效避免当事人对送达照片的异议,促进送达工作规范化。

高效送达有效缩短了审理时间,加快了办案效率。2018年以来,该院共利用“微法院”“智慧房屋”等电子方式送达600多件700余人次,成功送达300余人次,进入公告送达程序案件同比下降23.3%。

网络为媒 打造指尖上的司法服务

赵某与陈某早年在深圳打工相识,双方婚后育有一子,后陈某继续在深圳生活,而赵某则留在正阳。随着时间推移,双方聚少离多,夫妻关系逐渐淡化,赵某遂起诉离婚。

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考虑被告陈某长期居住在深圳,不仅送达各类法律文书耗时较长,而且陈某从深圳回正阳开庭要花费大量时间。了解到陈某与赵某平常偶尔通过微信进行沟通,经被告陈某同意,承办法官通过微信向其送达了应诉材料。

在征得双方同意后,一场由法官组织、原被告相距1300多公里的离婚纠纷庭审在微信上展开。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在线上对双方当事人身份及委托手续进行了确认,引导双方表达各自意愿,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近年来,该院主动适应“互联网+”形势,充分发挥微信等新媒体不受时空限制的特点,优化“两微一端”及12368诉讼服务平台,从立案、开庭再到执行各环节推行网上便民举措,提供在线咨询、联系法官、失信曝光、线索举报,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诉讼服务,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在群众中架起司法便民新桥梁。

责任编辑:徐明霞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