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城区人民法院 依法拍卖一老赖房产
摘要: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在住房被查封后仍然选择当一名老赖……7月1日,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公布了该起案例,法院正在对被执行人赵某名下房屋进行评估,因其拒不履行判决,法院决定依法对赵某拘留15日,罚款5000元。
□全媒体记者 倪迎娟 通讯员 刘永春
本报讯 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在住房被查封后仍然选择当一名老赖……7月1日,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公布了该起案例,法院正在对被执行人赵某名下房屋进行评估,因其拒不履行判决,法院决定依法对赵某拘留15日,罚款5000元。
据了解,赵某拖欠张某运费1万元不还,张某起诉至驿城区人民法院。然而,赵某拒不到庭。法院判决,赵某支付张某运费1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50元。随后,法院公告送达了判决书。赵某一直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张某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中,执行法官电话通知赵某,要求其到法院说明情况并履行义务。赵某却称,法官爱怎么办就怎么办,拒绝履行还款义务。执行法官调查发现,赵某名下有150平方米住房一套,遂将该套住房予以查封。
其间,执行法官再次电话通知赵某到法院领取强制执行通知书及查封裁定书,但赵某仍拒绝到院。执行法官多次到赵某住房处传唤赵某,赵某依然躲避不见,并关掉手机,拒不配合执行。
执行法官再次调查,未查出赵某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决定依法拍卖其住房。执行法官在其住房门口等处张贴公告予以公示。眼看房子就要被拍卖,赵某立即电话联系执行法官,称自己仅欠款1万元,法官查封其房屋是违法超标的查封,并称自己未见到判决书,法官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也违法,自己要到相关部门信访。
执行法官明确告知赵某,从赵某居住150平方米房屋判断,其对于所欠1万元应当具有履行能力,在没有查到赵某有其他相应价值财产情况下,查封并处置其房屋,完全符合法律规定,而其认为超标的查封是其对法律的曲解。拍卖其房屋所得价款扣除支付判决确认的1万元之外,处置房屋所需评估费用、公证费用、搬迁费用、存放搬迁物品的租赁费用等都应由被执行人赵某承担。
经执行法官说明,赵某仍未主动履行义务。目前,法院正在依法对赵某名下的房屋进行评估,同时因其拒不履行判决,法院决定依法对其拘留15日,并罚款5000元。
责任编辑:徐明霞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