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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知识问答(之二)

2019-05-30 09:57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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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个一律”指的是什么?黑恶势力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396-2122603 短信:18568031338 电子邮箱:zmdshb2018@126.

谁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

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级政法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中央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的对象有哪些?

主要对各省(区、市)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开展督导,并下沉至部分地市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涉及的重点案件,直接到县、乡、村进行督导。对中央领导同志批示或存在突出问题的地方进行重要督导。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个结合”指的是什么?

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个一律”指的是什么?

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黑恶势力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396-2122603

短信:18568031338

电子邮箱:zmdshb2018@126.com

信件邮寄地址:市公安局1601室

责任编辑: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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