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轮拖拉机
王太广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四轮拖拉机,是农村主要的交通运输工具,出门办事能坐上四轮拖拉机简直就是一种荣耀。
只要拖拉机进村,我们小孩子就成群结队地追撵和攀爬,成了名副其实的追车一族。拖拉机手为了防止孩子们攀爬,就在一些地方涂上机油,有时也会在行驶途中突然停车,手握摇把下来追撵我们。被追上时,轻则训斥一顿,重则拍上一巴掌。当然,我们也有对付拖拉机手的办法。一是受电影《地雷战》的启发,在拖拉机必经的路上挖坑设陷;二是列队站在路边,看见拖拉机路过时,齐声扯着童音骂:“拖拉机,不稀奇,一边一块洋铁皮,中间坐个老叫驴……”
我们上学时,行走在驻新公路上,一听到拖拉机“突突突”的声响,心头便乐开了花儿。个子高的同学便“呼啦啦”往路边一站,等待拖拉机驶过。当拖拉机“突突突”地从身边驶过后,便不顾拖拉机扬起的灰尘,争先恐后,奋起直追。双手扒住拖拉机车拖斗,翻身跳了进去,有的将双脚悬空,乐哈哈地吊在拖斗后边;有的脚蹬后桥,双手拽住拖斗上的棱子;有的双手拽着拖拉机拖斗后边的车帮,跟着跑……
当拖拉机手发现有人扒车后,会扭头厉声呵斥。扒车者松手后并不甘心,仍继续追赶。这时,拖拉机手会加大油门,行“S”弯,想甩掉这些顽皮和讨厌的小家伙儿。当他们觉得追不上时,便弯腰捡起路边的小石子,边追边掷。拖拉机手听到碰击声,更是恼羞成怒。把车停下,人“呼”一下都跑了。车起步了,人又追上来,反反复复,把拖拉机手气得忍无可忍,愤怒踩下刹车,气急败坏地下车追撵顽皮的孩子,嘴里骂骂咧咧的。小伙伴们见拖拉机手怒火中烧,便“啊啊”欢叫着,忽儿作鸟兽散,各自狂逃。待拖拉机跑远了,众人欢呼雀跃,有的唱歌,有的翻跟头,有的追逐嬉戏……
1973年冬,俺水屯大队购买了一台“洛阳-40型”拖拉机,拖拉机手是高保国和薛枪。有一次,人们听说拖拉机要去驻马店拉煤的消息后,就有一些大人拉着小孩从车头处攀爬,已上去的人手拉手,地上的人从下边往上托,纷纷要搭车去驻马店赶集。也许是人们极少坐车,机会难得,自己大队有了新拖拉机,何不体验一回坐新车的滋味呢!我和三姐也簇拥在人群中,被挤得脚尖都近乎挨不着地了。当时我个子还小,被高个子的人挤得气喘吁吁,抬头一看,个个冻得面呈紫红色,但脸上都绽放着兴奋的笑容。拖拉机手看看都是本大队的社员,也不好意思把人撵下来。拖拉机发动起来后,行使在坑洼不平的道路上,途中不时剧烈地颠簸晃动。那时的人们毫无安全意识,好在几次都是有惊无险,但车上的孩子们仍高呼着、呐喊着,欢呼雀跃,感到比现在坐宝马、奔驰还荣耀呢。
1974年夏天,我去汝南县城南边的大吴庄走亲戚,下午回家时,汝南县汽车站已经售完到水屯的车票。没办法,我只有站在县城西侧的驻新公路边上碰运气,拦了好多辆车都不停,终于看见水屯公社拖拉机站的贾三开着一台“长春-28型”拖拉机驶来,我好像见到了救命稻草,拼命地招手,车终于停了下来。当我说明情况后,他同意让我上车。拖拉机后边的拖斗里装满了成麻袋的粮食,这虽然颠簸嘈杂,也能坐着回家了。可是,当拖拉机行驶到水屯南关后,车速一直没减。也许是贾三急着往驻马店送货,也许是忘记我到哪里下车了,尽管我在后面大喊“停车!停车!”由于拖拉机的噪声大,他听不见。没办法,我只能选择跳车。我的双手扒着拖斗后边的棱子,双脚却找不到支撑点,车轮在不停地飞转,由于惯性太大我失去了平衡,一下子摔在地上,我的身体贴着柏油路面滑出几米远。我的褂子、裤子被磨烂了几个洞,胳膊和腿上也有几处脱皮流血,好在没伤着骨头,一瘸一拐地回到了家。当母亲看到后,心疼得眼睛都红了。
拖拉机不光跑运输,农忙时,与相应的农机具连接,可以犁地、耙地、旋耕、播种、施肥、收割,还能灌溉、脱粒、发电、打面、打场等。有一年麦收期间,俺生产队的打麦场上摊了好厚的麦秧子,请公社拖拉机站的拖拉机来打场。当时的拖拉机手都成了不得了的大人物,他们端着架子,一脸傲气,唾沫星子一喷好远,走起路来像鸭子一样一蹼一蹼的。俺队有个退伍军人叫韩彩合,在部队开过汽车,是一个拖拉机迷,一心想上车开几圈,他不停地叫“师傅”,而且信誓旦旦地保证自己能开好。越是他迫不及待地要露一手,人家越是不吐口。韩彩合并不死心,不是给拖拉机手递烟、就是倒水;不是陪笑脸、就是说好话,终于被缠得无话可说,只好恩准。韩彩合戴上白手套,手握方向盘,开着拖拉机在麦场上一圈圈地转起来。坐在驾驶椅上神气得很,一会儿看看这边、一会儿瞧瞧那边,冲这个笑一笑、朝那个努努嘴,真是出够了风头、过足了车瘾……
“75·8”洪水后,上级给水屯公社每个大队分别调拨了一台上海“丰收-35型”拖拉机。每个大队的四轮拖拉机至少有两台以上。条件好的生产队也相继购买了四轮拖拉机和手扶拖拉机。随着拖拉机数量的增多,人们逐渐把它看得平淡了。
如今,汽车已成了代步的工具,可是坐四轮拖拉机的感觉依然强烈美好着我的身心,真想再回到乡间的土路上,扒上一辆四轮拖拉机坐上一次啊!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