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容忍 一暴力妨害公务的男子被刑拘
通讯员 刘 真本报讯近日,西平警方在舞钢警方的配合下,将暴力妨害民警执行公务的犯罪嫌疑人翟某抓获。
据了解,4月2日22时许,西平县公安局出山派出所民警带领辅警在出山镇油坊沟村处置一起纠纷时,遭到当事人翟某等人的无理阻挠,一名辅警被翟某殴打致伤。
案件发生后,西平县公安局迅速启动维权快速反应机制,指令督察大队、治安大队联合成立专案组全力侦办。
4月17日下午,犯罪嫌疑人翟某被抓获归案。目前,涉嫌暴力妨害公务的犯罪嫌疑人翟某已被西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警察执法权威不容挑衅,维护执法者的尊严就是维护共和国法治的尊严。西平县公安局坚决依法打击暴力袭警、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严肃追究袭警辱警人员的法律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事业单位人员受委托执行行政执法职务时,受到暴力侵犯,也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民警等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警方提醒:配合公安机关执法,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对现场民警的要求,必须无条件服从,即使对执法活动有异议,也不能现场阻碍,更不得辱骂殴打警察。当事人或其他人员如果认为人民警察在执行职务时的行为不当,可事后依法进行投诉,但在执法现场,服从警察就是尊重法律,公民必须绝对服从警察指挥。
责任编辑:xumingx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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