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文化 乡土文化 老照片

第28届菏泽国际牡丹文化旅游节开幕

2019-04-12 16:45 来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付琳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 “曹州牡丹甲天下,国色天香冠群芳。”第28届菏泽国际牡丹文化旅游节4月12日在“中国牡丹之都”山东菏泽开幕,48.6万亩千余种牡丹竞相绽放。

第28届菏泽国际牡丹文化旅游节开幕

4月12日,第28届菏泽国际牡丹文化旅游节在“中国牡丹之都”山东菏泽开幕。 梁犇 摄

中新网菏泽4月12日电(梁犇 郝学娟)“曹州牡丹甲天下,国色天香冠群芳。”第28届菏泽国际牡丹文化旅游节4月12日在“中国牡丹之都”山东菏泽开幕,48.6万亩千余种牡丹竞相绽放。

菏泽曹州牡丹园内魏紫姚黄、芳香馥郁,满眼花团锦簇。 梁犇 摄菏泽曹州牡丹园内魏紫姚黄、芳香馥郁,满眼花团锦簇。 梁犇 摄

记者当日在现场看到,菏泽曹州牡丹园内魏紫姚黄、芳香馥郁,满眼花团锦簇,各色牡丹争艳斗丽。身穿古装的“十二花神”,沿着曹州牡丹园主线路巡游,沿路免费给游客派送花籽。临近4月中旬,菏泽牡丹进入盛花期,吸引了众多中外游客前来赏花。

菏泽牡丹自古就享有“曹州牡丹甲天下”的美誉。 梁犇 摄菏泽牡丹自古就享有“曹州牡丹甲天下”的美誉。 梁犇 摄身穿古装的“十二花神”,沿着曹州牡丹园主线路巡游,在牡丹花海中拍照留念。 梁犇 摄身穿古装的“十二花神”,沿着曹州牡丹园主线路巡游,在牡丹花海中拍照留念。 梁犇 摄身穿古装的“十二花神”,沿着曹州牡丹园主线路巡游,沿路免费给游客派送花籽。 梁犇 摄身穿古装的“十二花神”,沿着曹州牡丹园主线路巡游,沿路免费给游客派送花籽。 梁犇 摄身穿古装的“十二花神”,沿着曹州牡丹园主线路巡游,在牡丹花海中拍照留念。 梁犇 摄身穿古装的“十二花神”,沿着曹州牡丹园主线路巡游,在牡丹花海中拍照留念。 梁犇 摄

中共菏泽市委副书记、菏泽市人民政府市长陈平在开幕式上说,目前,该市牡丹生产、加工、销售企业发展到240余家,开发出牡丹系列产品240种,牡丹籽油年生产能力达到2.5万吨,年产值达到80亿元,菏泽已成为中国最大的牡丹出口基地,世界上最大的牡丹繁育、科研、观赏基地。

目前,菏泽市牡丹种植面积扩大到48.6万亩。 梁犇 摄目前,菏泽市牡丹种植面积扩大到48.6万亩。 梁犇 摄

据陈平介绍,菏泽国际牡丹文化旅游节迄今已有28年历史,由最初的赏花游园活动发展为融文化展演、旅游观光、经贸洽谈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文化旅游活动,已成为菏泽对外合作交流的重要窗口。本届菏泽国际牡丹文化旅游节将围绕“加快动能转换、培育幸福产业、促进文旅融合、贡献文化力量”这一宗旨,积极发挥增进友谊、深化合作、共谋发展的作用,并为广大游客准备了6大类95项文化旅游“盛宴”。

身穿古装的“十二花神”吸引众多游客争相拍照。 梁犇 摄身穿古装的“十二花神”吸引众多游客争相拍照。 梁犇 摄

为营造赏花氛围,菏泽市进一步完善了各大牡丹景区及周边配套服务设施建设,特别是对作为牡丹文化旅游节的主观赏景区的曹州牡丹园,投资5000万元对园区15处景点进行了提升改造,策划了精品、十二花神、互动体验三大赏花线路,新增了王母赏花、林下花岛、互动体验等20处赏花内容、环节,在设施、花卉品种、体验方式等三大方面得到很大提升,将给广大游客带来更多看点、亮点。

菏泽牡丹共9大色系、10大花型、1259个栽培品种,获得了原产地标记注册认证。 梁犇 摄菏泽牡丹共9大色系、10大花型、1259个栽培品种,获得了原产地标记注册认证。 梁犇 摄

由山东省人民政府和中国花卉协会主办的2019世界牡丹大会同日举行,大会以“美丽,健康,创新,发展”为主题,共设一个主论坛、四个分论坛和一个国际牡丹产业博览会。当天上午举行的主论坛中,来自国内外牡丹栽培、加工、文旅、销售、金融等相关领域专家交流对话,为牡丹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临近4月中旬,菏泽牡丹进入盛花期,吸引了众多中外游客前来赏花。 梁犇 摄临近4月中旬,菏泽牡丹进入盛花期,吸引了众多中外游客前来赏花。 梁犇 摄

菏泽牡丹栽培历史悠久,始于隋,兴于唐宋,盛于明清,至清代成为中国牡丹栽培中心,自古就享有“曹州牡丹甲天下”的美誉。目前,该市牡丹种植面积扩大到48.6万亩,共9大色系、10大花型、1259个栽培品种,获得了原产地标记注册认证。(完)

责任编辑:付琳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