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教育 综合新闻

至少500名研究生遭清退或面临清退

2019-03-29 09:11 来源:央视网 责任编辑:wtt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学生未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学业十几所高校“清理门户”至少500名研究生遭清退或面临清退最近,国内多所高校着手清退研究生的消息引发媒体和网友关注。据悉,今年初以

学生未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学业

十几所高校“清理门户”

至少500名研究生遭清退或面临清退

yanhan1903113.jpg

最近,国内多所高校着手清退研究生的消息引发媒体和网友关注。据悉,今年初以来,至少10所高校在进行“门户清理”,初步核算,至少500名研究生遭到清退或正面临清退。而他们遭清退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未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学业。

消息一出,很多人表示支持,但也有人觉得,辛辛苦苦考上的研究生就这样被退学了,是否太随意太严格?

yanhan1903112.jpg

研究生招考热度很高(资料图片)。

清理“过期”研究生 有规可依

事实上,清理“过期”研究生是有相关规定的。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生若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学校可予退学处理。根据国家对学籍的要求,研究生学籍一般是3~6年。具体到学校有自己的规定,比如广州大学,硕士生最长不超过5年,博士生不超过7年;西南交通大学博士研究生的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

学生超期没有完成学业,为什么一定要清退?能不能再放宽一些?一起来看看专家的看法。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说:“首先我们为研究生和博士生规定了学制,学制背后又是教育的拨款体系,延长学制会牵扯到拨款。第二就是说我们国家研究生和博士生的管理和服务,基本上是采取学校提供宿舍以及相应的后勤服务方式,属于学籍管理方式,现在对博士生和硕士生的清退主要是因其超过最长年限。”

清理“过期”研究生 并非首次

考研不易,但有人考上后并不珍惜,集体清退就是给那些在校园里昏昏欲睡的人的一次警醒。其实,对逾期不毕业的硕士、博士研究生进行清退,这并不是第一次。

早在2010年,华中科技大学就对硕士、博士研究生300多人进行了清退,原因同样是这些人长期不来上课,有些甚至已超时学习两三年。2011年,西南交通大学清理门户,把857名博士生扫地出门。

这些博士生都超过6年没有毕业,其中两名学生已经读了21年还没毕业。而前段时间某演员论文造假事件,也让这一次的高校清理门户行动更加受到关注。

清退应更注重过程管理和过程性评价

虽然清退超期学生有规可依,但也有人提出,研究生逾期就可以被清退,那些不认真教学的老师该怎么处理?比如就有研究生抱怨:“论文早发给了导师,至今没有给我修改意见……我预计5月答辩,但是一直被拖,现在6月能不能答辩都是问题。”

学生超期的原因是各种各样的,因此公众现在希望的是不仅仅按求学时间作为标准来清退,更主要的还是要去关注学生整体的求学过程,要进行更严格的过程管理和过程性评价,既让学生更加认真地对待学习过程,同时也会减少一些争议。

研究生管理的“过期”做法同样该清理

从“终端”着手清退超期研究生对于学生和学校来说,都未免遗憾,因为它意味着学生和高校双方时间、精力、经费成本上的沉没。因此人们也要问,在清理“过期”研究生的同时,是不是有一些过期的政策、规定、做法更要清理?

其实我们今天严的还是清退模式,而其他包括过程管理、过程评价现在都严不起来。第一,很多人报硕士博士,是为了获得一个更高的学历,不认真对待学业,等着混到一个文凭,这是一个社会心态。第二,假如说一个学校每一年的研究生招的是3000人,如果按照严格的标准,说一年有900个人,甚至1000个人被淘汰,社会能不能承受?

研究生招生培养的制度,如果我们不再进行深入的改革,今天我们谈的这个问题实际上以后还得谈。10年前媒体在讨论学生超期被退,10年之后我们还是采用这个做法,原因就在这个地方。

清理“过期”研究生,其实不新鲜,只是在正常执行一个早已有之的管理规定,应该是常态。让大家觉得新鲜反倒说明了我们对研究生教育的认知偏差,包括执行的偏差。所以除了清理“过期”研究生,一些“过期”的研究生管理的做法也同样该被清理。研究生绝对不应该只和学历划等号,而更应该和能力划等号。只有当以后一个等号在更多人心中立起来、立得住,我们对研究生教育的认知才能回归本来。

清退,不光是对校园里那些昏昏欲睡的研究生们敲响的一记警钟,对准备报考者、对研究生的教育者,也是一记警钟。 (据央视网)

 

责任编辑:wtt

(原标题:央视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