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县区 正阳县

正阳县人民法院铁腕扫黑出重拳 提升群众安全感

2019-03-26 08:27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wh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本报讯(记者 代廷伟 通讯员 王树恒)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正阳县人民法院抢抓战机,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迅速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18年,该院审结涉黑涉恶案件

本报讯(记者 代廷伟 通讯员 王树恒)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正阳县人民法院抢抓战机,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迅速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18年,该院审结涉黑涉恶案件52件114人,有力地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人民群众的认同感、安全感、幸福感明显提升。

高点站位,抓牢夯实主体责任。该院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树牢“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抓在手上、扛在肩上。紧跟上级部署,积极适应斗争形势,在县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强化并落实领导责任。党组靠前指挥、勇于碰硬,旗帜鲜明地参与扫黑除恶工作。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和部署相关工作,配备一名员额法官为联络员,负责联络涉黑涉恶案件审判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印发《正阳县人民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传达学习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深化认识,高效协调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精心组织,坚定敢打必胜信念。该院组建精英审判团队,确保案件质效。挑选政治素质高、审判业务精、作风过硬的5名员额法官专门负责审理涉黑涉恶案件。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坚持从重从严、快审快判,严格掌握取保候审、缓刑、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对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大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依法采取快审快判等措施。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切实增强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在审理非法讨债引发的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以及聚众型、涉黄类、涉枪类等犯罪案件时,进行涉黑涉恶甄别,做到打准打实、不枉不纵,对发现的线索及时移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加强内外协调配合,确保打击成效。在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前提下,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纪检监察等部门沟通协作,并对以往办理的各类案件是否存在涉黑涉恶及“保护伞”进行摸底排查,对正在审理的案件实行每案必查、“一案双查”,涉及“保护伞”线索的,及时移送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将其他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移送至公安机关。注重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串并研判、深挖彻查,确保对每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

精确打击,坚持从重从快处理。该院结合正阳县实际,将打击重点对准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行为,如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非法占地、破坏治安秩序或利用家族、宗族、宗教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等涉黑涉恶行为,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涉黑涉恶行为,在交通、建筑等行业领域非法经营、强揽工程、破坏经济秩序的涉黑涉恶行为,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涉黑涉恶行为,“套路贷”、“校园贷”等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涉黑涉恶行为;又如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出警队”“讨账队”的涉黑涉恶行为,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涉黑涉恶行为,包庇、纵容黑恶热力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等涉黑涉恶行为,对这些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进行重点打击。

该院从快从严审理了陈某菊、赵某子等8人开设赌场犯罪案件,阮某喜等12人寻衅滋事犯罪案件,梁某、周某清等8人非法拘禁犯罪案件。积极构建涉黑涉恶案件办理绿色通道,优化办案流程,建立与侦查、公诉部门案件信息共享机制,涉黑涉恶案件平均审理期限缩短至42天。同时,积极拓展和延伸审判职能,及时向案发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发出司法建议,不遗余力地完成扫黑除恶重任。

责任编辑:wh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