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协发布农村市场消费警示
摘要:本报讯 (记者 黄育南 闵 艳)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2月28日,记者在市消费者协会了解到,根据近几年全市受理的投诉情况,农村消费者最容易受到
本报讯 (记者 黄育南 闵 艳)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2月28日,记者在市消费者协会了解到,根据近几年全市受理的投诉情况,农村消费者最容易受到假冒伪劣商品的侵害和不法经营者的坑骗。相比城市居民,农村消费者消费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较弱,农村消费环境和广大农民的消费维权现状不容乐观,提高农村消费者自我维权能力刻不容缓。结合投诉情况,市消协提醒广大农村消费者特别注意以下几种情况,发现问题后及时向当地相关部门投诉举报。
警惕农村市场傍名牌现象
本是冲着名牌去购买,仔细辨认后却发现买的不是名牌,而是另一个类似名牌的产品。例如,“营养快线变成营养抉线”“康师傅变成唐师傅”“特仑苏变成特仑特”等。市消协提醒广大农村消费者,不要贪图便宜,随意到临时摊点购买食品,应到信誉好、质量有保证的超市、商店购物;检查食品包装有无破损,密闭性包装是否有鼓胀现象,包装文字、图案是否工整清晰,包装是否仿冒知名品牌;留意标签上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邮编、电话等是否详细;注意食品是否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消费者购买食品或就餐时一定要索取并保留好发票、收据和相关凭证,以便发生消费纠纷时能够提供维权依据,发现傍名牌现象及时向当地消协、食药监等部门投诉举报。
购买农资做到“五注意”
注意慎重选择购买商家。购买农资时要到证照齐全、有经营资格、信誉良好的商家,不要贪图便宜或图省事,在无证照、证照不全或流动商贩处购买。合法经营者都会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有关证照。农资经营者除营业执照外,还应具备本行业的经营许可证、厂家的授权委托书。
注意认真检验包装和标识。选购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时要仔细查看包装是否规范,标签是否完整,有无合格证、厂名厂址、商标标识、生产日期和使用说明等。不要购买包装破损、标识不清或不全的农资。
注意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使用前要认真阅读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的使用说明,弄清使用范围和禁用事项及正确的使用方法。有不清楚的,应向农资经营者或地方农业技术部门进行咨询。
注意保留购买凭证和其他证据。影响农作物收成的因素比较复杂,为了方便解决纠纷,购买时要索取购物凭证。如果购买的数量多,最好和经营者签订一份质量保证协议,并保留少量样品,以便发生问题时更好地分清责任。
注意了解纠纷解决渠道。出现农资消费纠纷或发现非法经营农资行为,要及时向当地农业、消协等部门投诉举报。发现农作物出现问题,要及时和有关部门取得联系,以求得帮助、判明责任。同时,在可能的情况下,及时采取换种、补种、技术指导等有效措施,避免造成更大损失。
远离传销和非法集资
警惕传销组织以“招工”“招聘”“介绍工作”等名义,诱骗学生、农民工等从事传销活动。警惕传销组织谎称“国家搞试点”“西部大开发”“国家、地方政府暗地里支持”,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以“参观”“考察”“投资”为幌子骗取他人异地非法聚集的“拉人头”式传销。警惕传销组织披着合法公司、企业的外衣,以所谓“特许经营”“加盟连锁”“连锁销售”等形式,以销售商品为掩护,以高额返利、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发展加盟商等形式从事传销活动。警惕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随着网络的发展和普及,一些传销组织以“电子商务”“网络直销”“网络营销”“网络代理”“网上学习培训”等名义,以快速致富为诱饵,诱骗不明真相群众通过银行汇款、第三方支付等方式缴纳入门费,在网上注册为所谓会员或代理商,发展下线,从事传销活动。警惕以互联网金融名义,承诺高回报、高收益,以传销手段非法集资的骗局。
市消协提醒广大群众,组织策划传销或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依法应当承担行政违法甚至刑事犯罪责任。同时,参与传销是违法行为,其损失的钱财也不受法律保护。广大群众要提高警惕,摆正心态,勿要轻信各类传销骗局。如果发现传销活动,及时拨打12315或110进行举报。
谨慎购买上门推销的产品
一些不法分子在部分乡镇、村庄,以科技下乡、免费捐赠、低价销售、现场试验为幌子,谎称只收取“安装费”“成本费”,推销所谓的科技新产品、净水机、保健品等产品。村民购买后发现这些产品不是没有生产日期,就是没有厂名厂址,出现问题后,找不到卖家。提醒农村消费者要到正规商家购买产品,并索要购物发票,查看有无产品合格证、厂名厂址等。
要谨慎购买上门推销的产品。面对免费义诊、免费试用、附赠礼品和低价销售等诱惑,一定要睁大眼睛,增强防范意识,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同时,要增强凭证意识和维权意识,如果发现上门推销者存在虚假宣传、推销假冒劣质产品等行为,要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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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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