巾帼建功展风采
摘要: ——写在驿城区人民街道党政办被命名为“河南省巾帼文明岗”之际记者 郑付生 吴勇峰近日,记者从驿城区人民街道办事处获悉,该办事处党政办被命名为&
——写在驿城区人民街道党政办被命名为“河南省巾帼文明岗”之际
记者 郑付生 吴勇峰
近日,记者从驿城区人民街道办事处获悉,该办事处党政办被命名为“河南省巾帼文明岗”,这是该街道开展“巾帼建功”创建活动取得的重要成果。近年来,驿城区人民街道党政办在驿城区委、区政府和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在市、区妇联的指导下,以创建文明行业、构建和谐辖区为目标,展现新时期基层单位妇女的风采,在“巾帼建功”创建活动中,妇女职工立足本职岗位,提升个人素质,优化服务质量,积极推动辖区文明健康发展。
恪尽职守分工明确
该街道党政办现有干部职工10人,其中女职工6人,办公室主任任妇联主席,专职副主席和兼职副主席有3名。2017年7月,人民街道6个社区全部完成了“妇改联”工作,扩充了妇女队伍,壮大了妇女力量。街道党政办妇女干部根据分工带头做好岗位服务管理工作,承担起整个街道妇联工作,撑起“半边天”,在妇女工作中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取得了较好成效,人民街道办事处先后被评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和省级文明单位,2017年郑晓鸽还被评为河南省“和睦家庭示范户”。
发扬“四自”精神树立巾帼新形象
该街道把推进妇女基层组织建设作为党建带妇建的落脚点。一是夯实妇女组织基础。抓住社区“两委”换届契机实现社区妇联组织和妇女网络全覆盖,社区妇联主席进“两委”。二是构建基层服务平台。充分利用现有的社区组织活动场所建立“妇女之家”和“妇女学校”,打造服务妇女群众的窗口。三是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积极开展岗位培训、岗位竞赛活动,提升妇女干部业务水平。同时,将党员“双培双带”和“双学双比”“巾帼建功”“妇女之家”以及开展妇女维权行动等紧密结合,实现党建与妇建互动共进。
为认真抓好“巾帼文明岗”创建工作,人民街道党政办从提高全体女职工的政治素养和业务素养入手,动员全体女职工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在街道党工委统一安排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始终坚持服务与政务公开相结合,制定具体的创建规划,加强培训,提高服务技能。
街道党政办多次组织召开辖区妇女座谈会,征集广大妇女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实际厘清工作思路,制订工作计划。该街道以文化为载体,开展公园文化节、三八节维权服务、法律法规宣传月、心理健康知识座谈会等;围绕社区环境,每周二、周五在小区里开展“社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的清洁家园活动;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慰问老党员和困难群众等社区援助行动,充实了老党员和辖区困难户生活,体现了社区大家庭的温暖。
立足岗位构建平安和谐人民
自全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开展以来,街道党政办的妇女干部立足实际、开拓进取,广泛发动干部职工积极投入创文工作中,有力推动了街道创文工作深入开展。她们紧贴妇女家庭实际,创新载体形式,广泛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普及、“培育好家风 传承好家训”等道德宣传教育。通过采取宣传教育、实践带动、示范引领等措施,共评出11条好家风、15条好家规,较好完成了各项创文工作任务。
人民街道党政办的妇女干部用自己辛勤的汗水和心血浇铸文明之花,以“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为平台,真抓实干,取得了优异成绩,为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作出了突出贡献。未来,她们将更加完善创建“巾帼文明岗”活动措施,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续写巾帼文明活动灿烂辉煌新篇章。
责任编辑:dr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