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政策加码 多地争抢金融机构落户
摘要: 9日上午,山东省潍坊高新区发布《关于支持金融产业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支持金融机构落户发展。
9日上午,山东省潍坊高新区发布《关于支持金融产业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支持金融机构落户发展。事实上,2018年下半年以来,多地出台支持或鼓励金融机构落户当地的政策。据中国证券报记者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济南、青岛、大连、广州等城市加大对金融机构落户当地的奖励或补助,其中以济南市人民政府补助力度最大,将法人金融机构最高补助金额由1亿元提升至1.2亿元,鼓励金融企业做大做强。一些地方政府也在积极争取理财子公司的入驻。
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在目前融资难、融资贵的大背景下,地方政府积极引入金融机构,可为当地经济融资提供支持。此外,地方政府希望通过部分金融机构落地,形成“以商引商”的口碑效应。
大力扶持金融产业
意见指出,支持各级银行机构及证券、保险、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交易结算中心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和消费金融公司、集团财务公司等新兴金融业态落户发展。例如,对在区内新设立或引进的银行机构,最高给予一次性开办费补助1000万元。
中国证券报记者梳理发现,2018年下半年以来,多地相关部门出台鼓励金融机构落户政策。
近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印发《济南市加快现代金融产业发展若干扶持政策》,对新设立或新引进的法人金融机构,按其实缴注册资本规模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例如,对实缴注册资本50亿元(含)以上的,补助1.2亿元。此外,该扶持政策还对法人金融机构增资给予一定补助,并对新设立或新引进的法人金融机构一级分公司、区域金融总部机构,以及法人金融机构的职能总部、运营总部、后台服务中心等,给予一次性补助。
2018年8月30日,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青岛市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对在青岛市新设立和新迁入的法人金融机构给予一次性补助、经济贡献补助及办公场所补助。其中,对实缴注册资本50亿元以上的,一次性补助1亿元。
2018年9月,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大连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若干政策措施》,鼓励发展金融机构总部,以及鼓励发展地方性金融组织。
2018年12月底,广州市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广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若干规定(修订)》,明确提出,对金融机构落户、增资扩股、并购最高分别奖励2500万元、1000万元、1000万元。
理财子公司搭乘“东风”
值得注意的是,包括深圳在内的地方政府也在积极争取新诞生的理财子公司入驻。“公司之前接到了深圳前海合作区有关部门的邀请,想让我们将子公司注册地设在当地。”一家城商行相关业务负责人表示。
中国证券报记者注意到,农行此前公告称,其理财子公司注册地拟为广东省深圳市;建行的公告表示,建信理财注册地拟为广东省深圳市;中国银行的理财子公司注册地拟为北京;徽商银行亦在公告中指出,其子公司注册地址可选择北京、上海、深圳、合肥或海南自贸区,具体由本行高级管理层确定。
上述相关业务负责人透露,理财子公司注册地的选择,一般取决于两个方面:首先考虑的是子公司与人员或业务的结合。比如,有些银行原有的资管团队或未来招聘的意向人群集中在某地,就会选择在此地做衔接或方便招聘人才;或根据理财子公司的业务定位,如果未来的交易对手、合作伙伴及上下游集中在某地,也会考虑将注册地确定为某地方便业务开展。其次,注册地的选择也会考虑当地政策,目前深圳前海合作区招商力度很大,有一些税收等优惠政策支持,配套设施等各方面也比较有吸引力。
为当地提供融资支持
金融机构的入驻对地方政府发展能带来积极的外部性。某地方政府金融办工作人员表示,除了可以为当地经济招商引资外,吸引金融机构的落地更多是从区域经济整体发展规划的大背景去考虑,希望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地方政府通过奖励扶持政策,确实可以吸引到一些金融机构落地,但更多是希望通过部分金融机构的落地形成“以商引商”的口碑效应。
某金融机构人士表示,地方政府鼓励金融机构落地,一方面可以为当地经济带来一定的税收收入;另一方面,在目前融资难、融资贵的大背景下,引入金融机构,可以为当地经济融资提供支持。此外,在一些产业结构相对单一的地区,引入金融机构可促进当地产业结构调整。
业内人士指出,除了产业结构调整、税收、自融等因素外,区域竞争、对金融机构缺失的弥补等,亦可能是地方政府推出鼓励扶持政策的动因。(记者张凌之 郭梦迪)
责任编辑:fl
(原标题: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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