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洱新作被称为升级版《围城》
摘要:13年用坏了3台电脑,《应物兄》面世震动文学圈李洱新作被称为升级版《围城》本报记者 路艳霞作家李洱长篇小说新作《应物兄》近日面世,震动了文学圈。这是一部85万字、花费
13年用坏了3台电脑,《应物兄》面世震动文学圈
李洱新作被称为升级版《围城》
本报记者 路艳霞
作家李洱长篇小说新作《应物兄》近日面世,震动了文学圈。这是一部85万字、花费作家13年时间创作而成的书。据李洱自己说,小说原始版本为200万字,13年来光是电脑就用坏了3台。“我写完心境非常苍凉,提笔时30多岁,完稿成了年近五旬两鬓斑白的人。”
光人物就写了70多位
《应物兄》以儒学家应物兄为轴心人物,上下勾连、左右触及所有的相关者,记述了70多位鲜明生动的当代人,是一部百科全书式的小说。
《应物兄》是李洱继《花腔》《石榴树上结樱桃》之后第三部长篇小说。全书围绕着虚构的济州大学“儒学研究院”的筹建展开,跟随着主人公应物兄一起出场的,还有乔木先生、程济世、葛宏道、栾廷玉、费鸣、文德斯等,他们或是当代大儒,或是跨政界学界的儒官,或是怀揣启蒙之问而上下求索的学者,每个人都带着自己的希求与失落,闪光点与缺陷,在筹建儒学研究院的一场大戏中各就各位,兢兢业业地负重而行。
值得一提的是,《应物兄》尽管人物遍布政、商、学、媒体、寺院、江湖、市井,但主体仍是三代学院知识分子,老一代知识分子,除了程济世,都是新中国历史实践的参与者、见证者,其中不乏“文革”时期在桃花峪蹲过牛棚的过来人,从而生动刻画了知识分子这一群体的人格特征与精神面貌。
对此,作家周大新评价说,“这部书是当下我看到的最精彩的表现知识分子生活的作品,可以和《围城》一比。”他认为,李洱的叙述非常细微,细微到像显微镜观察东西的地步,给读者一种新鲜感和美感。作家金宇澄评价,该作是升级版的《围城》。
翻开书就意味着巨大挑战
在一部小说里,竟然会遭遇如此多的引号与书名号,书中涉及中外典籍500余种。评论家张生甚至认为,普通读者可能会很吃力,读不懂,翻开书就意味着一场文学挑战。
《应物兄》借对话、讲演、讨论、著述、回忆、联想,所引用和谈及的中外古今文献高达数百种。通过《诗经》《易经》《道德经》《论语》等经史典籍,以及《理想国》《诗学》《五灯会元》《梦溪笔谈》《周易本义》《国富论》《哲学史讲演录》等大量中外名著,大致可看出作者的思考背景和阅读范围。书中或展示、或引用、或杜撰、或调侃的诗、词、曲、对联、书法、篆刻、绘画、音乐、戏剧、小说、影视、民谣、段子、广告、脱口秀等,更是密集出现。读者则又一次体会到当年《花腔》卓越的叙述才能带来的惊艳之感。此外,作者在生物学、历史学、古典学、语言学、艺术学、医学乃至堪舆风水、流行文化等领域,做了大量案头工作,其所积累和触碰到的知识量堪称浩瀚。
这部作品细致地描写和提到了数十种植物,近百种动物,还有器物和玩具,如鼎、觚、爵、钟、鼓、羊肠琴弦、玳瑁高蒙心葫芦、铃铛、拨浪鼓;食物方面,则对仁德丸子、套五宝、鱼咬羊、羊腰子、羊杂碎等,给予了不厌其详的生动叙述。
对于这种慢节奏的写作,评论家李敬泽认为,“我们现在大部分小说都属于急火火的,我有一个故事,一把抓住你,你可别走。这本小说是什么?是个大园子。走走停停,兴之所至,自然得趣,这就是这部小说庞大和丰盛之处。”
让编辑部一等15年
从2002年1月出版《花腔》以后,人民文学出版社总编室每年的年度选题表里都保留着一项:李洱新作。这一留就到了2017年年底。
终于,2018年年度选题论证和组织会上,编辑刘稚底气很足:李洱新作明年铁定交稿,新书年内出版。这部曾以《焰火》《风雅颂》等各种暂定名留在选题表里的作品,已经正式命名为《应物兄》。但李洱要求编辑严格保密,不能透露一个字,因为他不愿受到干扰。
算起来,在《花腔》《石榴树上结樱桃》之后,足足有13年时间,李洱几乎没有再发表过作品,连中短篇的写作都停止了。
事实上,这是因为这些年他的生活变化很大。他和妻子从郑州搬到了北京。刚刚安定下来,他的母亲突患重病,他和三个弟弟在几座大城市求医问药。这期间,遵照母亲的愿望,他们夫妇要了孩子。
著名评论家王鸿生说,这些年李洱忙工作、忙孩子、忙着替人做嫁衣、忙着组织和参与各类文学活动,“又处在文学圈的漩涡里,这个人承受了多少难产的焦虑和被嘲笑的尴尬,我们不知道。一边在日常消耗里谈笑风生,一边默默运斤、吐丝结茧,他是如何应对外在的压力和自我的分裂?我们也不知道。”
至于为什么写了这么久,李洱答道:“马尔克斯说,小说有多长,它的注释就应该有多长。小说写一部,作家为这部小说所做的文案工作,应该20倍于它的正文。可能其他作家太有才华,但平庸如李洱者,小说写13年是应该的。”他说,他跟很多西方作家对话的时候,会问对方这部小说写了多久?“坦率地说,一部小说写十年、八年都是最正常的。”
责任编辑:fl
(原标题:北京日报)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