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金融 投资理财 理财超市

专家建议建立“外汇型”主权养老基金

2018-12-29 10:57 来源:中国证券报 责任编辑:fl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完善主权养老基金制度安排12月28日,多位专家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保障论坛暨《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8》发布式”上表示,中国仍处于外汇储

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完善主权养老基金制度安排

12月28日,多位专家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保障论坛暨《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8》发布式”上表示,中国仍处于外汇储备的积累期,且积累规模相当可观,中国应抓住这个历史机遇期,适时建立起一只“外汇型”的主权养老基金,用于未来老龄化高峰的补充。

迎最佳建立时机

《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8》指出,人口老龄化是当今世界很多国家面临的人口问题,各国都非常重视人口老龄化对经济和社会带来的各种影响,主动采取各种措施来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不利影响。其中一项重要措施就是建立主权养老基金,并不断拓展投资领域。

“目前,中国的主权基金虽有两只,一只是主权养老基金,另一只是主权财富基金,但在外汇储备十分充足的条件下,决策者应为未来人口老龄化做准备,未雨绸缪。”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养老金专业委员会顾问、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表示,尽管这两年外汇储备规模略有回落,但总体来看,中国仍处于外汇储备的积累期,且积累规模相当可观。中国应抓住这个历史机遇期,适时建立一只“外汇型”的主权养老基金,补充未来的老龄化高峰。

《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8》指出,随着国际经济环境的变化和中国经济发展阶段的转换,中国刚到外汇储备的高峰期,不仅具备了建立“外汇型”主权养老基金的条件,而且略显紧迫性。当前我们正处在一个关键期,建立外汇型主权养老基金的窗口有可能越来越小,历史的重要节点有可能稍纵即逝。

从国际实践来看,郑秉文认为,社保政策的制定、社保新政的推出、社保制度的推进等,往往在经济上升时期和经济危机时期。所以说,目前是建立“外汇型”主权养老基金的最佳时机,中国不应错失良机。

弥补养老保障体系短板

“如果能抓住机会,建立一只‘外汇型’主权养老基金(或委托给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将会获得一举多赢的功效。”郑秉文建议,中国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还需几十年的努力,因为“积累型”的第二支柱、第三支柱需要全面深化税制改革,没有税改的配合, 第二支柱、第三支柱的参与率不可能有根本性变化,基金积累和储备就不可能有实质性变化,养老保障就只能靠第一支柱。如果用一部分外汇建立一只“外汇型”养老基金,可在短期内弥补这个短板,迅速提高养老基金储备总额。

郑秉文表示,第一代外来务工人员接近或已经退休,作为劳动密集型出口商品的主力军,他们为出口创汇做了巨大贡献。建立一只“外汇型”主权养老基金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可将其视为分享国民经济高速发展的一个举措。同时,建立“外汇型”主权养老基金有利于外汇储备的投资体制多元化。

此外,《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2018》指出,多年来,国家外汇管理局始终承担着外汇储备、黄金储备和其他外汇资产经营管理的责任。但是,要实现主权财富积极主动的管理方式,以适应外汇储备不断增加的趋势,同时防止中国投资威胁论,任务十分艰巨。

进一步壮大主权养老基金规模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不断加剧,均衡代际负担、体现制度公平,进一步壮大主权养老基金规模,增强发挥战略储备基金的能力非常必要。”财政部社会保障司司长符金陵表示,要完善基金投资政策,更好地促进基金保值增值。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提高基金收益率。

郑秉文建议,主权养老基金投资资本市场利国利民,是完善社保体制的重要举措,应夯实长期投资和主动管理的理念,在对大类资产的投资比例实施监管的同时,适度放开对投资品种的限制,适当扩大投资范围和境外投资的比例。

“在养老金投资管理方面,既要重视投资对养老金保值增值的作用,也要重视养老金对资本市场的促进作用,让老百姓通过养老金投资,分享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发展的成果。”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副会长钟蓉萨认为,此外,应加大投资者教育力度,让老百姓不仅对养老有概念,也对投资有认知,了解养老金不等于“保本保息”,正确理解风险与波动,建立长期投资理念。 

责任编辑:fl

(原标题:中国证券报)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