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综述
摘要: 扫黑除恶出重拳 利剑高擎保平安——平舆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综述张清君 周 鹏 李 琦 文/图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郭渊在平舆县委书记张怀德,县委副书记、
扫黑除恶出重拳 利剑高擎保平安
——平舆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综述
张清君 周 鹏 李 琦 文/图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郭渊在平舆县委书记张怀德,县委副书记、县长赵峰陪同下调研平舆县民情调查服务中心。
平舆县委、县政府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总体要求,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切实强化“四个意识”,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紧紧围绕工作重点,强化组织领导,营造浓厚氛围,广泛梳理线索,强化案件侦办,精准实施打击,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提升站位 扛牢政治责任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平舆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市委相关决策部署,研究贯彻意见,解决存在问题,并列入各级中心组学习内容,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综合组、材料组、侦办指导组、情报信息组、执法监督组、基层治理组、行业治理组、宣传组8个专项工作组,实行集中联合办公。
强化支撑保障。该县将专项斗争纳入综治和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制订下发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各级责任,建立了上下畅通、协调有序的责任体系,县财政拨付专项资金100万元,有力保证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
广泛宣传 营造浓厚氛围
为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工作的积极性,下发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方案》《关于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的通知》和《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活动方案》等文件,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投入近30万元,制作了印有“重拳出击、扫黑除恶”字样和举报电话、举报邮箱的宣传手提袋、纸杯等宣传品;在沿街门店、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宾馆酒店、娱乐场所、宗教场所、加油站点、家属楼院、建筑围档等重点区域,在交通干道的显要位置和服务窗口等地方设置扫黑除恶大型彩喷、宣传栏、电子屏幕等;在《舆乡风》、县广播电视台开辟宣传专栏,该县公安局局长发表专门电视讲话,全天候播放宣传字幕,并在新闻联播后的黄金时段全文播报联合通告;平舆之声、平安平舆、平舆公安等微信公众平台不间断推送和发布扫黑除恶相关动态,形成了强大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舆论声势。
截至目前,全县共张贴中央、省、市、县各级政法部门《联合通告》10多万份,发放宣传单50多万份、宣传手提袋3万个、宣传纸杯5万个,张贴打击重点图解漫画2万张,刷写固定墙体标语近1万条,设立举报信箱400多个,提高了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奠定了良好的群众基础。
深入摸排 严厉精准打击
全面摸排。制定了《关于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开展黑恶犯罪线索摸排的通知》《关于上报涉黑涉恶线索的通知》,紧紧围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人员进行摸排,广泛发动群众积极举报涉黑线索。自2018年1月26日至9月24日,县扫黑办共接到涉恶线索262条,其中领导交办35条、上级转办55条、成员单位转交126条、群众举报46条。
认真核查。由县扫黑办牵头,刑侦、治安等公安机关职能部门参加,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纪检监察等部门配合,对核查认定的涉黑涉恶类线索,及时跟进、快速核查、认真处置,坚决避免干扰案件处理现象的发生。截至目前,线索核查完毕161条,其中领导交办21条、上级转办23条、成员单位转交92条、群众举报25条,其余线索正在积极核查中。
严厉打击。该县公安机关抽调20名精干警力组建专业侦查队,牵头侦办重特大、跨区域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坚持边摸排、边取证、边收网和专案专办、异地办案、提级侦办等措施,坚决以“零容忍”态度,重拳出击,依法从严惩治。截至目前,共打击一般涉恶犯罪44起、涉恶团伙34个、涉恶集团1个、涉黑集团1个,破案103起,总涉案人员267人。截至8月底,判决69人,其中生效判决53人。扣押、冻结、追缴各类赃款共计1130多万元。
深挖彻查 严惩“保护伞”
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同部署、同落实。建立案件线索联动机制,该县纪委监察委第一执纪监督室与县扫黑办进行对接,互相通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对公安机关查办的黑恶案件中涉案党员干部及时进行跟进、处置。
今年初以来,该县纪委监察委收到并处置党员违纪、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40件;办理党员违纪、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29件,目前8件已办结;转交县扫黑办问题线索18件,经核查后不予立案8件、移送起诉3件,目前正在核查7件;对公安机关办理的黑恶案件中13名涉案党员干部及时跟进,并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31条规定,及时对其中4人中止党员权利。
整建并举 健全基层组织
与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相结合。建立健全候选人资格“村评-乡审-多部门联审”机制,坚决杜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村“两委”班子。在今年的换届选举中,有1名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预备人选被及时清除。严防村霸等黑恶势力通过各种手段插手基层事务,防止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村(社区)干部队伍。
与村霸问题专项治理相结合。充分发挥村组干部和基层网格长的作用,广泛收集村霸等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截至目前,全县共打击处理村(社区)“两委”干部犯罪案件6起7人。
与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工作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对村“两委”班子不健全、问题突出、矛盾纠纷多发、宗族派性矛盾突出的村坚决纳入软弱涣散村整顿范围,及时派驻工作队精准整顿。已排查出需要集中整顿的软弱涣散和后进村党组织16个、后进村9个,成立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问题台账,切实找准病症。
开展领导干部层层谈话活动。9月17日至21日,该县扫黑办组织开展了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干部层层谈话活动,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提高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领导干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意义的认识,层层传导压力,压实主体责任,推动该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县扫黑办从县纪委监察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督查局抽调9名正科级干部带队,组成9个谈话组,分赴全县19个乡镇(街道),对乡镇(街道)党政领导成员、公安派出所所长进行面对面谈话。同时,采取“签字背书”方式,强化和落实乡、村两级排查涉黑涉恶线索的主体责任,组织乡镇(街道)党委主要负责人、公安派出所所长、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对辖区涉黑涉恶情况逐一认真排查,形成书面报告并签字。对谈话和排查中发现的线索,及时分别移交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处理。县扫黑办谈话组共谈话230人,其中与乡镇党政班子成员谈话219人,与公安派出所所长谈话21人。在谈话过程中,发现问题线索167条,收集工作建议320条,已全部分类移交各相关部门处理。同时,乡镇(街道)党政主要领导与村(社区)党支部谈话224人。通过层层谈话,提高了乡、村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思想认识,找准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明确了努力方向,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开展。
加大督导检查和问题整改。制订出台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查方案,成立了五个专项督导组,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各单位专项斗争情况进行了三次集中督导检查,倒逼责任落实。同时,针对中央第一巡视组、中央扫黑除恶第六督导组、省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十七督导组、市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六督导组、市委第七巡视组发现和指出的涉黑涉恶问题,迅速研究部署,列出详细的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建立整改台账,以县委、县政府名义出台整改方案,强化整改落实责任,强化机制建设,确保整改到位、整改彻底。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郭渊在平舆县民情调查服务中心查阅档案资料。
市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六督导组督导平舆反馈会议。
平舆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干部层层谈话活动暨第三次督导动员会议。
宣传扫黑除恶,提高群众知晓率。
向群众宣传扫黑除恶有关知识。
民警在向群众发放有关扫黑除恶的宣传单。
以曾某某为首的黑恶势力被肃清
近年来,曾某某为达到称霸一方的目的,纠集犯罪嫌疑人周某某、陈某新、陈某伟等人组建以曾某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恶势力犯罪集团的骨干成员有陈某新、陈某伟、周某某,一般参与者有曾某学、宋某某、曾某收、曾某峰、曾二某、陈某涛、陈某国、曾某安等十几人。
2016年,曾某某被陈某新、陈某伟等人采用不正当手段推选为某乡某村村干部之后,曾某某带领陈某新、陈某伟、周某某、曾某学、曾某峰、曾某收、宋某某等人以该乡粮管所占用土地,用地单位必须向自然村赔偿为由,多次到用地单位施工现场闹事,并拿着铁锹等工具砸毁施工现场的地基,阻止施工。曾某某等人多次安排团伙成员以看护施工现场为由,向用地单位负责人马某某等人敲诈钱财。曾某某等人为了达到敲诈钱财的目的,强行向该自然村的群众每人收取100元的告状费,如果群众不交钱,就采用辱骂、威胁的方式进行收取,并鼓动群众去施工现场闹事,去乡政府,县委、县政府,市委、市政府上访告状,并对参与上访告状人员发放工资。由于用地单位家属院改造长期不能开工,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后用地单位施工负责人马某某等人迫于压力,最终被曾某某等人敲诈了35万元人民币,一部分钱分给自然村的群众,另一部分在曾某某的支配下被曾某某、陈某新、陈某伟犯罪团伙挥霍,由于陈某新和陈某伟在该团伙中表现积极,每人多分5000元。曾某某等人达到目的后,才允许用地单位施工建房。
近日,平舆县扫黑办接到群众举报的违法犯罪线索,迅速指示以该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业队为主,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对曾某某等人的违法犯罪线索秘密摸排,查证落实。该恶势力犯罪集团多次在平舆县某乡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谋取暴利,横行乡里,严重破坏了该乡的社会管理秩序,社会危害性极大。
该犯罪集团被打掉后,依法冻结主犯曾某某账户资金4.5万元,其他群众主动到公安局说明情况,退还脏款,共退还脏款27.41万元,公安机关已将脏款全部退还给被害群众。被害群众非常满意,并对平舆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该犯罪集团的成功打掉,对当地的基层政权稳固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切实提高了群众满意度。 (李 琦)
打掉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
近日,平舆县扫黑办对姚某等人的违法犯罪线索秘密摸排,查证落实。2010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姚某为达到称霸一方、非法敛财的目的,和其弟纠集社会闲杂人员张某、赵某、杨某某、李某、王某、张某某、孔某、杨某、郭某等人组建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犯罪嫌疑人姚某领导该组织多次在平舆县城及周边实施强迫交易、寻衅滋事、高利转贷、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妨碍公务、交通肇事、包庇等违法犯罪活动,在平舆县城及周边逐步树立起自己的恶名,采取种种非法手段攫取巨额经济利益。
经大量工作,专案组查明,2015年7月,姚某从某银行非正常银行利率贷款2890万元,后以高利息转借给孙某,从中获取高额利润。
2016年10月10日晚,姚某酒后开着一辆无牌奔驰迈巴赫轿车在平舆县清河大道武装部门口将一行人撞倒后逃逸,该行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2015年12月16日,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查获涉嫌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人张某,姚某等人带领他人妨碍公务,后伙同姚某共敲诈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11万元。
2010年至2016年,姚某等人为了垄断往某建筑物工地送建筑材料的生意,带领组织成员殴打、恐吓他人,将该建筑工地送材料的生意垄断,牟取暴利。
该组织成员12人已全部移送审查起诉,已冻结姚某名下资产共900多万元,查封姚某名下平舆县城商品房11套、驻马店市商品房1套、郑州市商品房6套。扣押涉案奔驰、宝马、英菲尼迪、丰田霸道等豪华车辆5辆,目前查封资产价值约8000多万元。另外,平舆县公安局正在追缴姚某向某项目非法放贷资金约5000万元,初步估计该案涉案总资金达1亿元。(李 琦)
责任编辑:xmx
(原标题: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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