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桌上的变迁
摘要:吴慧萍我出生的年月,是国家处于计划经济时代后期,买粮食要粮票、买猪肉要肉票。在那个时期,肉类等荤菜可以称得上是餐桌上的奢侈品,不论大人小孩都喜欢吃。我家隔壁的文
吴慧萍
我出生的年月,是国家处于计划经济时代后期,买粮食要粮票、买猪肉要肉票。在那个时期,肉类等荤菜可以称得上是餐桌上的奢侈品,不论大人小孩都喜欢吃。
我家隔壁的文娟大我五岁,她从小就没有读书,是我们村最勤劳的小姑娘。那年秋天,她家杀猪了,猪肉卖给供销社,可以多分配一些肉票,猪头留下来全家打牙祭。猪血汤一煮好,文娟就端了一大碗送过来。我们家是一个四代同堂的大家庭,一家子十口人坐下来吃饭,餐桌上无非是自家地里种的黄瓜、豆角之类的素菜。这碗猪血汤,无疑是当晚最好的一道菜,大部分都被太奶奶、太爷爷舀进了我和弟弟的小木碗里。
那顿饭我头也不抬,吃得有滋有味,但总觉得有些意犹未尽。文娟家厨房飘来了一阵阵香味,我不用想也知道,此刻在她家那口大铁锅里,猪头肉和着茴香桂皮正在沸腾,文娟也在灶下添柴,很快锅里的大猪头就会骨肉分离,文娟和弟弟、妹妹就有大骨头啃了。我心里好羡慕!母亲唤我洗脸洗脚,我却溜出了家门,肚子里的馋虫早被香味勾起,我哪能安生待在家里。不知不觉,我已经走到了文娟家门口。果然我没有猜错,文娟手里正捧着一块大骨头,坐在院门外的石墩上啃得津津有味。
“文娟姐姐,你家的猪血汤可真有味儿!”我走过去蹲在她面前,眼巴巴望着她手里的骨头,文娟却抬头朝我身后喊了一声:“姨娘。”我扭头一看,原来是母亲发现了我的行踪跟了过来。“快回家洗洗睡,文娟姐姐还有事,没空跟你玩。”母亲拉着我的手就往外走。我恋恋不舍地回头看了看文娟,没想到她一个箭步跑了上来,把她的大骨头往我手里塞。我喜出望外地一把接住,母亲却说:“不要不要,娟儿你自己吃!”她硬生生把骨头又还了回去,一把抱起我就走,我哇一声哭了出来。回到家,母亲把我关进房间,找了一根细竹丝抽我:“叫你馋嘴!还哭,不许哭!明年就要上学了,还不晓得丑!”
那天晚上,我睡着的时候脸上还挂着泪珠。第二天,太爷爷一大早就去了集镇,中午吃饭的时候,我眼前一亮,餐桌上居然有一茶缸红烧肉,色泽红亮,肥瘦相间,上面还放了细碎的香葱,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好看的红烧肉,相比之下,桌上的茄子、黄瓜等都黯然失色。我和弟弟大快朵颐,吃得满嘴流油,小肚滚圆。多年以后我才知道,这缸里色香味俱佳的红烧肉,是太爷爷走了十里路到镇上的饭店花高价买的。为了我这个馋猫,太爷爷着实奢侈了一回。好笑的是我的肠胃不争气,吃完第二天上吐下泻,折腾了几天,母亲又好气又心疼。这件事理所当然就成了我的笑柄,长辈们没事就拿出来说说,让我好多年都抬不起头。
第二年,我上学了。那年我们村经常召开社员大会,好像在讨论什么大事。有一天晚上,生产队又召集户主开会,太爷爷回来的时候面带喜色。原来,我们生产队要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把队里的田地根据家庭人口,通过抓阄的方式分配到户。太爷爷手气好,抓阄抓到了一块大家伙儿公认的高产田,我们全家奋斗的激情被点燃了。
那时候,爷爷、奶奶五十多岁,身体很好。父母二人负责开荒,总是天不亮就走,天黑才回家。爷爷、奶奶负责种地,叔叔和姑姑负责养牛、打猪草。太爷爷、太奶奶负责家务,照看孩子。到了农忙季节,全家老小一起上阵。新开垦的地里种满了玉米和山芋,人吃不完就养猪。腊月杀猪,后腿腌成火腿,其余的切成长条,用一口大缸腌。于是,我们家里常年有腊肉吃,我这个小馋猫再也不用吵着要吃肉了。下半年空闲的时候,奶奶把腊猪脚洗干净,加入笋干小火慢炖,猪脚快熟的时候再加入自己家做的豆腐角。一家人围着火炉,热气腾腾地吃着、笑着,好不开心,特别是我们家的火腿,简直就是百搭的食材,是餐桌上的“魔术师”,不管它遇见啥,都会瞬间变成唇齿留香的美味。
岁月变迁,斗转星移。农村的市场不知不觉活跃起来,那些有生意头脑的人再也不用偷偷摸摸做生意了。我们村的特产是茶叶,渠道畅通之后,价格蹭蹭往上涨,村里家家户户都用上了电饭煲、电风扇。太爷爷年轻的时候就是知名的茶师,年逾古稀又被镇上的茶商高薪聘请,一个茶季也能挣不少,我的兜里也常常有零花钱。不知从何时起,餐桌上的鸡、鸭、鱼已屡见不鲜,我吃饭也开始挑肥拣瘦了。
后来,当母亲在我的孩子面前再次提起我的童年时,我也忍不住感慨万分。我出生在这个温暖的家庭,成长在这个日新月异的时代,四十年来,我见证了餐桌上的变迁,见证了我们全家乃至全村人实现小康生活的每一个脚印,这真是非常幸福的一件事!
责任编辑:yss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