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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消协发布“双节”消费警示

2018-09-12 08:21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yj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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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谨慎办卡理性消费安全出行市消协发布“双节”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消费时一定要索取并保存好发票□晚报记者班永威本报讯9月11日上午,记者从市消协获悉,中秋、国

 谨慎办卡理性消费安全出行

市消协发布“双节”消费警示

提醒消费者消费时一定要索取并保存好发票

□晚报记者班永威

本报讯9月11日上午,记者从市消协获悉,中秋、国庆“两节”即将来临,购物、聚餐、旅游等将成为消费热点。为使我市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佳节,市消费者协会根据近几年的投诉热点,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安全、科学和理性消费。

市消协工作人员介绍了7大消费警示, 分别是:消费者办理预付费卡需谨慎、中秋节月饼消费、节假日餐饮消费、注意网购7日无理由退货时间期限、节假日旅游消费、自驾游注意安全、个人登山游注意事项。

该工作人员说,办理预付卡需谨慎,最好不要使用预付款消费,如果必须要使用预付款消费,要选择信誉良好的商家,不要一次充太多钱,避免承担较大风险;购买月饼及其他食品时应选择证照齐全有一定信誉的商场、超市。

购买时要查看产品包装是否规范、完整,信息是否齐全;“双节”期间网络购物选择无理由退货的消费者,应当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向销售者发出退货通知;国庆长假期间,许多消费者会选择外出旅游,在签订旅游合同时,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定旅游行程(包括交通工具、旅游景点、住宿标准、娱乐标准、购物次数等)安排,明确旅游价格及违约责任。同时在购物环节,要提高警惕,防范购物风险,拒绝强制消费行为等。

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无论何种消费都一定要索取并保存好发票及其他消费凭证,并且消费凭证上应注明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数量、价格等。如果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遇到纠纷,应及时与商家沟通、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旅游部门、工商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等部门投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yjh

(原标题: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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