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卫计·健康 医界快讯

海淘代购药品暗藏安全隐患 警惕“失效药、假冒药”风险

2018-08-31 11:11 来源:人民网-人民健康网 责任编辑:yss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人民网北京8月31日电 (记者崔元苑)近期,几起海外代购特效抗癌药引起的纠纷屡屡见诸报端,一度引发舆论热议。在争议的另一面,海外代购药批发市场混乱,代购渠道鱼龙混杂

人民网北京8月31日电 (记者崔元苑)近期,几起海外代购特效抗癌药引起的纠纷屡屡见诸报端,一度引发舆论热议。在争议的另一面,海外代购药批发市场混乱,代购渠道鱼龙混杂,药品成分疗效鉴定甄别困难等乱象也越来越受到关注。除了抗癌药之外,很多治疗常见病症的海外网红药物,比如感冒药、咳嗽药水、减肥药……同样暗藏着用药的安全隐患,风险不容忽视。

代购药品不像代购化妆品、零食那么简单

据了解,目前,比较走俏的网红海淘药主要集中在儿童类用药、减肥类药、日常喷雾药水等药物类型。以眼药水为例,有的人在朋友圈听信某某国眼药水能“立竿见影”的疗效宣传,自己也跟风购买,使用一两天后眼睛干涩症状是缓解了,但过了一星期,眼睛突然比使用眼药水之前还难受,甚至出现了视觉模糊的症状,结果到医院一查患上了角膜溃疡。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眼科主治医师修惠对此分析说,相同的眼睛症状可能对应着数种疾病,一种眼药水不可能包治所有疾病。不少网红海淘眼药水还含有激素,病人滥用可能延误病情。

药品不是化妆品、零食,关系生命健康,不能乱用、乱吃。江西新余市渝水区市场监管局廖海金分析认为,国内线下实体药店、医院、药品销售机构资质、从业人员资质、药品质量安全都在国家药监部门的严格监管之下。而从事海淘、代购的网店、微商,鲜有专业的医务人员。他们在推荐药品时,往往只是根据购买者描述的症状来下单。但不同的疾病可能会表现出同样的症状,相同的疾病在不同患者的身上,又可能表现出不同的症状,这种下单买药的危害,轻则没有疗效,延误正规治疗,重则不治病反伤人。

退一步讲,就算药品合格安全,由于各国人的体质不同,在用药剂量、方法和疗程上也会有区别。即便是相同的病需要吃相同的药,也不能直接照搬,必须根据个人的身体状况和病情在专业医师指导下用药,方可无虞。

药品来历不明 这些安全风险不得不防

目前,很多网红海淘药品都是通过QQ群、网店、微信等方式,或者在熟人之间依靠口碑传播销售,监管难度很大。加之针对海淘药品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完善,给假药、过期药、滥售处方药以灰色空间。特别是代购、海淘的药品,没有经过国家海关和质检部门的查验,安全无法兜底,买家权益也无法保障。

为此,人民健康经过咨询相关专家学者总结出以下几类风险,不得不防:

一、药品外包装没有中文说明和生产批号,药品说明书中含有大量医学专业术语,没有中文标签,潜藏安全风险。

二、虽是正规合格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储藏、冷链、防潮、避光等细节如处理不当,可能导致药品失效或者药效降低。在保管、仓储、邮寄过程中也可能使药品发生质量变化等。

三、大部分人对药品成分不是太清楚,使用时容易过量,超禁忌,造成健康隐患甚至二次伤害。

四、有些药物可能只是辅助性治疗,如果消费者误当“对症药”,使用不当反受其害。

五、药品本身可能就是国外机构在未获生产许可情况下非法生产的。

六、以保健食品冒充药品。

七、药品若无相关临床实验数据验证,服用后一旦发生不良反应,在国内很难维权处理。

针对上述几类风险,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临床药学部(药剂科)临床药师于磊告诫消费者,不要盲目迷信所谓的网红海淘药。治病一定要确保药物对症。药品必须在医生的指导下按量使用。

即便是服用海淘、代购的外国药,也要事先咨询专业医生。如果要购买处方药最好先咨询专业人士,再通过正规渠道到政府指定的药店购买,不可随意相信网红海淘药。

从法律法规的角度,销售、代购海外药品属违法行为。人民健康也提醒消费者,如果通过网络渠道购买药品,应保留好相关凭证资料。一旦发生健康受损,应及时向药监、公安等部门举报。同时,海关、电商和药品监管部门也应加大对网红海淘药的查验检验、审核及监管力度。(人民健康综合报道)

责任编辑:yss

(原标题:人民网-人民健康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