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文化 当代文化 戏曲

源于驻马店的戏曲故事(下)

2018-08-24 08:36 来源:驻马店网 责任编辑:fl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驿城区 陈传龙驻马店是中原腹地,历史悠久,戏曲故事有不少源于驻马店。这些故事被改编成戏曲,搬上舞台,有的唱遍全国,名闻遐迩,但故事来源早已湮没于历史尘埃中了,只

□驿城区 陈传龙

驻马店是中原腹地,历史悠久,戏曲故事有不少源于驻马店。这些故事被改编成戏曲,搬上舞台,有的唱遍全国,名闻遐迩,但故事来源早已湮没于历史尘埃中了,只在故纸堆里能觅到踪影,再过若干年,恐怕在故纸堆里也难寻踪影了。

《桃花庵》

《桃花庵》又名《桃花庵鼓词》。

书生张才娶妻窦氏。一天,张才去虎丘山逛庙会,偶遇桃花庵尼姑陈妙禅,两情相悦。张才扮成女人,进入庵当尼姑。二人在庵内寻欢作乐,不到一年,张才病死庵中,妙禅生下一子,托付媒婆王桑氏用蓝衫包裹,送进张府。途中遇到官员苏昆盘问,王婆顺势将孩子卖给苏昆。苏昆无后,十分欢喜,给孩子取名苏宝玉。15年后,窦氏偶遇苏宝玉,见他长相与丈夫相似,认他为干儿子。后来,王桑氏因贫困欲将当年包裹妙禅幼子的蓝衫卖与窦氏。窦氏认出是前夫之物,再三追问,才知道原委,去桃花庵寻访丈夫。见到妙禅,窦氏与妙禅姐妹相称,接妙禅回家。不久,苏宝玉得中,窦氏与妙禅前往苏府认子。后苏张两家均由宝玉奉养。

《桃花庵》大量表现张才和陈妙禅在桃花庵寻欢的场景,内容简单低俗,艺术水平拙劣,流传不广泛。倒是“桃花庵”的名字非常优美,让人联想到美好的东西,白白玷污了端端的名字。

上蔡县东南有一村,叫桃花店,桃花店有一古庙,叫桃花庙。所说,桃花店东北二里张村,是张才的府地;北边七里苏庄,是苏昆的府地;南边二里王棚村,是王桑氏居住的村庄;北边五里陈竹园,是陈妙禅出家前居住的村庄。《桃花庵》的故事就发生在这一带,因内容不光采,伤风败俗,在一年一次的桃花店庙会上,百姓都不让演。

也许是几个村庄的名字与剧中人物的姓氏相符合,凑巧了,也许是好事者对号入座,无事生非。但据《驻马店地区戏曲志》记载,《桃花庵》的故事就发生在这一带,有一定可信度。

我倒以为不必当真,故事的原貌和舞台上表演的故事,常常有很大出入。就像文学创作一样,最终定稿和最初的设想,相差十万八千里。艺术来源于生活,又不同于生活,舞台上的故事,不可能照抄照搬生活中的事,都要经过艺术加工。发生在张才、窦氏与陈妙禅间的事,或许是另一种样子。戏曲编写者为了迎合观众的品味,篡改了故事情节,至于真相,已经湮没在历史长河中了。

《李豁子离婚》

源于驻马店的戏曲故事,改编成戏曲后影响最大的有两个,《四进士》和《李豁子离婚》。

1929年,汝南城东李湾村,有一个秃子、麻脸、嘴豁的人,绰号李豁子。李豁子家有几十亩地,过着富裕的生活。他先娶一妻,女方因其丑陋,不辞而别。后又娶一年轻貌美的少女,姓孙。女方见李豁子长得丑陋,不愿与他再过下去。但女方家人因循封建礼教,不同意女儿离婚。孙氏无奈,悬梁自尽。

汝南县(今属平舆)人万道同出身于书香之家,16岁中秀才,28岁中拔贡,人称万拔贡,在汝南、平舆一带颇有名气,至今还时常被人提起。万拔贡30岁那年,朝廷任命他为光山县令。他预知清庭命运不会长久,没去赴任,归隐家乡,开馆教学,吟诗作赋,自得其乐,创立了丝弦道剧种。

万拔贡听说孙少女自杀的事情后,愤愤不平,已经到了民国18年,父母还包办儿女的婚事,孙氏为什么不去找政府告状,与李豁子离婚呢?万拔贡的侄女也有相似的经历,小时候订娃娃亲,长大后对婚事不满意,万拔贡亲自出面与男方解除婚约。为了抒发心中的愤恨,鞭挞不合理的婚姻制度,万拔贡愤然提笔,写了戏曲《李豁子离婚》。

《李豁子离婚〉经万道同的创作,将一出悲剧改编成了喜剧,二八少女孙氏父母双亡,被叔父卖与李豁子为妻。李豁子不仅比她年长27岁,而且相貌丑陋,性情粗暴。孙氏痛苦万分,终日啼哭。后经“洋学生”堂姐指点,逃出家门,到县衙告状。县长问明情由,终判孙氏与李豁子离婚。戏剧诙谐生动,滑稽有趣,反映的事是日常琐事,深受百姓喜爱,一经上演,迅速唱响传唱各地。

《李豁子离婚》最初以丝弦道的形式上演,取得了轰动效果,很快被改编为大调曲子、豫剧、曲剧、河南坠子、昆剧、小说等形式,并传播到安徽、山东、河北、湖北、江西等省,被移植成多种剧种,影响广泛。随着《李豁子离婚》的广泛传播,有了许多续编,《李豁子再婚》、《李豁子做梦》、《李豁子找老婆》、《李豁子二婚》、《李豁子说媒》、《李豁子劝妻》、《李豁子出国》等。

发生在本地的戏曲故事,多数不让在本地上演,《李豁子离婚》是例外,不但不禁忌,而且深受欢迎。

《梁祝》

《梁祝》的故事家喻户晓,久唱不衰。根据梁祝故事改编的小提琴协奏曲,更是经典,影响甚广。

梁祝故事的传说起源有四省六地之多,争论了上千年也没定论。起源于汝南的说法,是近十几年的事,此说出现最晚,证据最充分,竞争力最强。2003年10月18日,全国梁祝邮票首发式在汝南举行,2005年12月4日,中国文联和中国民间艺术家协会,授予河南省汝南县为“中国梁祝之乡”称号,为梁祝发源于汝南加上了重重的砝码。我曾去考察过汝南梁祝发源地,方圆几十里分布着多个遗迹。我在那里逗留两天,回来写了几篇散文,对梁祝的爱情故事提出了见解。

暂将《梁祝》戏曲故事源于驻马店列入本篇,待将来梁祝故事起源地有了定论,另行修改。

《蓝桥会》

新蔡县练村乡蓝庄,有一对夫妇,年近半百才生一女,取名蕊莲,视为掌上明珠。年复一年,蕊莲长大成人,出落得如花似玉。一日傍晚,蕊莲去打水,在井边偶遇魏员外之子魏士秀。二人一见钟情,定下终身,约定三日后二更时分于玉石桥相会。

魏员外得知儿子执意要娶贫家女蕊莲,大发雷霆,从此不准他出门,只能在后书房攻书。蕊莲父母知道知女儿私定终身,恼羞成怒,斥责女儿败坏家风,扔下白绫,逼她自尽。蕊莲乘父母熟睡,偷偷来到玉石桥,二更过后仍不见魏公子到来,大失所望,纵身跳河自尽。少时,魏公子越墙匆匆奔到玉石桥,不见蕊莲,发现她的一双鞋子,方知她已寻了短见,亦投水殉情,实践了他们“生不同幔帐,死同坟”的誓言。

《蓝桥会》的名字非常优美,但故事却非常悲惨,是一曲凄美的爱情绝唱。不客气地说,《蓝桥会》比《梁祝》表现的爱情还要动人,为了爱情忠贞不渝,互不背叛,即便付出生命的沉重代价,也在所不惜。

《齐寡妇大闹沙河店》

又叫《白衣女》、《齐寡妇造反》,反映的是发生在泌阳县沙河店的真实故事。

清嘉庆年间,齐寡妇(王聪儿)带着弟弟登云和两个孩子,从湖北一路卖艺到沙河店投靠蔡顺。刚到沙河店就听说,蔡顺被当地崔武举告发,与白莲教共同造反,全家被杀,蔡顺不知去向。齐寡妇无奈,只得街头卖艺。崔武举来到大街,见齐寡妇身手不凡,长相俊俏,便要与齐寡妇比武,结果崔武举败北。居心叵测的崔武举又生一计,说要与齐寡妇交朋友,邀她到府上。齐寡妇恐生不测,就让弟弟和两个孩子在村头南边等候。当天晚上,崔武举设宴招待齐寡妇,宴席一散,崔武举要与齐寡妇同居,齐寡妇不答应,当即在崔家打起来。齐寡妇越墙逃走,来到和弟弟约定的地点,不料弟弟和孩子已经被崔武举抓走,齐寡妇不敢久留,向南走去。第二天,在一个山脚下遇到占山为王的蔡顺。不久,又在路上截住了被押送的两个孩子,方知其弟已经被杀害。两日后,齐寡妇和蔡顺带人冲进沙河店,杀了崔武举及其全家。

沙河店我不陌生,曾多次去过沙河店,坐车去过,骑车也去过。崔姓是沙河店的大姓,周围分布着很多以“崔”命名的村庄,如南崔庄,大崔楼,小崔楼,和崔等。崔武举是沙河店崔氏家族中引以为荣的人物,却做出如此不光彩事,多行不义,终于招来杀身之祸,徒留笑柄。

《千峰寺》和《平蔡州》

以上是新编历史剧。

遂平县城西有一“阳丰寺”,寺里有一恶僧,抢掠美妇少女,带进暗室奸污。后被探访的朋友偶然发现,恶僧为杀人灭口,便以登山观景为名,将友人骗至“平磨垛”,趁其不备推入深渊。三日后,死者的儿子到寺中寻找父亲下落,在一个山沟里找到了父亲的尸体,痛哭欲绝。义军领袖刘洪启弟刘洪道下山探事,路过此地,问明情由,回禀大哥刘洪启。刘洪启决心为民除害,派妹妹刘洪荣扮作村姑,去打探恶僧的暗道机关,并遣刘洪道和大将郭黄脸,假扮香客进寺,暗中保护,随后带领义军包围阳丰寺院,除掉恶僧,救出了民女。

此剧是遂平文化馆赵元庆于1958年根据存档史料编写。我小时候曾看过连环画,不道这件事源于遂平,也不知道是新编历史剧,许多年后,看了一些文史资料后才知道。遂平至今还有“阳丰”乡,又有文字记载,我想,这件事可能是真的。

前年,驾车旅游,从新修的驻马店到舞钢公路经过,见路边树一招牌,上写“千峰寺”,便停下车察看。当地人说,这是一座古庙,后来毁掉了,现在有人重建,因资金紧张,停建了。不知道此千峰寺是不是彼千峰寺。

《李愬雪夜入蔡州》是古文名篇,选自《资治通鉴》,曾入选中学语文课本,不少人对这篇文章都不陌生。蔡州就是现在的汝南县城。1981年李丰田根据有关资料和《汝南县志》编成戏曲《平蔡州》。

李愬平定蔡州,在驻马店留下的遗迹很多,遂平的文城栅、马鞍山、嵖岈山、西平的冶炉城、西平县城、汝南的鹅鸭池、白马桥等,都是李愬雪夜入蔡州的有记载的地方。

这些地方我都去过,时光流逝,陵谷变迁,辨不出昔日的模样。

责任编辑:fl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