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了100元“月子照”订金 要求退款遭拒绝
摘要: 交了100元“月子照”订金 要求退款遭拒绝消费者:这是“霸王条款”□晚报记者王永良本报讯昨日,市民杨先生拨打本报新闻热线反映,一年前,他的妻子在
交了100元“月子照”订金 要求退款遭拒绝
消费者:这是“霸王条款”
□晚报记者王永良
本报讯昨日,市民杨先生拨打本报新闻热线反映,一年前,他的妻子在市乐山大道南段大风车儿童摄影店预交了100元“月子照”订金,但由于种种原因并没有去消费。杨先生的妻子去退款时,遭到商家拒绝。
据杨先生介绍,2017年8月22日,他的妻子在医院生产时,一名大风车儿童摄影店的推销员向他们推销了一种套餐:交100元钱,可以照一套“月子照、满月照、百天照、周岁照”儿童艺术摄影。“我和妻子认为给孩子留下一组照片挺有意义的,就交了100元的‘月子照’订金。”杨先生说。
杨先生孩子出生后的第三天,该摄影店的工作人员给他打过一个电话,询问什么时候去他家给孩子照相。“当时孩子生病了,我就告诉他等孩子的病好了再联系。但之后因为忙碌我把照相这事耽误了,摄影店的人也没再给我打电话。”杨先生说,直到几天前,他在整理物品时,发现了那张一年前的“月子照”订金收据,才想起这件事。
杨先生告诉记者,现在孩子满周岁了,再照“月子照”已无意义。8月10日上午,他来到摄影店要求对方归还订金,却遭到店方的拒绝。杨先生气愤地说:“这是明显的‘霸王条款’!”
昨日,记者来到该摄影店,见到了店长乔女士。她向记者介绍:“我并不是不退钱给他。他当时来到店里二话没说,就把收据摔在我的面前,要求退钱,还说我们的服务态度差,要向消协投诉等,在店里大吵大闹。”乔女士说,当时自己说了一些气话,向杨先生道歉。
随后,杨先生也为他的行为向店方说了“对不起”。在记者的协调下,乔店长同意把100元“月子照”订金退给杨先生,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线索来自本报新闻热线2830110)
责任编辑:yjh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