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食药监分局 开展疫苗专项检查行动
摘要: 本报讯 (通讯员 康广群)按照省、市疫苗和药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连日来,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迅速行动,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8个疫苗接种单位突击
本报讯 (通讯员 康广群)按照省、市疫苗和药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连日来,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迅速行动,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8个疫苗接种单位突击开展疫苗质量安全专项检查行动。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检查了疫苗购销渠道是否规范,是否与无合法资质的企业和个人进行疫苗交易,疫苗是否在冷链下储存、运输,冷链设备运行是否良好,储存运输记录是否真实完整等。
该局通过查验供应商相关资质,查看2011年至今疫苗购进票据、购进验收记录,检查疫苗储存运输记录,并运用多种方法排查问题疫苗。通过系列检查,未发现辖区内疫苗接种单位采购和使用过长春长生201605014-1和武汉生物201607050-2。
该局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对辖区内疫苗经营使用单位进行深入排查,发现问题依法严肃处理并及时向社会通报。
责任编辑:dr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