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员真情释法促邻里和谐
摘要:驻马店网讯(本网记者 田瑞德 通讯员 胡浚生 杨军远) 2018年4月15日,平舆县阳城镇刘吾村韩某甲情绪激动,急匆匆地来到平舆县司法局阳城司法所请求调解员介入调解,韩某甲
驻马店网讯(本网记者 田瑞德 通讯员 胡浚生 杨军远) 2018年4月15日,平舆县阳城镇刘吾村韩某甲情绪激动,急匆匆来到平舆县司法局阳城司法所请求调解员介入调解,韩某甲反映其与邻居韩某乙因建房发生严重纠纷,韩某甲愤怒地说:如再没人管,不及时处理,他要与韩某乙拼上老命。矛盾冲突一触即发。
了解到事态的严重性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时介入纠纷调解,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了解纠纷情况,原来,该村韩某甲是一名复转军人,部队转业后留在外地工作,现已退休想落叶归根,返回家乡养老,计划在自己的老宅基地上旧房重建。
2018年3月中旬,韩某甲回到老家,找好了施工队,并按自己宅基证面积标准施工建房。施工时,遭到前面邻居韩某乙的强烈阻挠,韩某乙认为韩某甲建房未在其后墙留1米滴水,给自己在房屋修缮时施工带来不便。按韩某乙的说法是本村村民建房都要给邻居留1米滴水,这是农村风俗。韩某甲则认为自己完全按宅基证面积标准建房,并不需要留给他1米滴水的情况,由于自己长年不在家,为了与邻居搞好关系,防止发生纠纷,韩某甲做出让步,并已在邻居后墙留了0.5米滴水,谁知对方得寸进尺,不顾邻里感情,多次阻挠韩某甲正常施工,工期一拖再拖,给施工方造成严重损失。
在了解到具体情况后,司法所工作人员首先找到当事人韩某乙,对韩某乙派自己的老父亲强行阻止韩某甲建房的行为提出批评教育,并指出纠纷应通过协商或运用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对韩某甲的过激行为提出批评,调解使当事人都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调解员趁热打铁,并对韩某乙讲解《物权法》、我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依法登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韩某甲是按宅基证面积标准建房,受法律保护,并指出农村习俗留1米滴水,没有法律依据不受法律保护。经过调解员明法析理、耐心疏导,韩某乙最终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对自己以前的行为非常后悔,并当即向邻居韩某甲表示道歉。韩某甲也表示不再追究韩某乙给自己造成的财产损失。当事人双方重归于好,并承诺永做好邻居,当场签订合解协议。在司法所调解人员努力调解下,成功避免了一起民转刑恶性事件的发生。
责任编辑:fl
(原标题: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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