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开发区迎接“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验收
摘要:驻马店网讯(记者 梁博涵)近年来,驻马店经济开发区教育体育文化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河南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切实发挥辖区学校在语言
驻马店网讯(记者 梁博涵)近年来,驻马店经济开发区教育体育文化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河南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切实发挥辖区学校在语言文字工作中的基础作用,把语言文字工作与学校的培养目标结合起来, 与教育教学活动结合起来,与校园文化结合起来,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结合起来,积极组织各个学校开展“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5月31日上午,河南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估组组长张纪红一行在市、区语委办负责人的陪同下对开发区第二十五小学、第二十七小学创建“省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工作进行全面的验收评估。
省评估组专家每到一处首先听取学校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的专题汇报、随后分头查阅了档案资料,抽出10名教师和10名学生进行了“语言文字知识问卷”测试,并对校园文字环境进行了察看。评估组在听、查、看、问的过程中,对学校的组织管理、档案建设、校园用语用字环境、教师普通话水平、、学生普通话使用和规范字使用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评估。在全方位了解了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情况后,进行了座谈交流。专家组对开发区两所学校的语言文字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学校档案整理、文本格式、用字不够规范等存在不足提出了意见和要求。
这次验收评估对开发区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既是一次专项督查,又是一次科学地指导,区教育体育文化局将以此为契机,不负领导和专家们的期望,认真总结前期活动情况,查漏补缺,推进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责任编辑:dr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