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发展户外休闲产业助力脱贫攻坚
摘要:大基地联动小车间 增收入助农圆脱贫梦——平舆县发展户外休闲产业助力脱贫攻坚记者 高君瑞近年来,平舆县积极探索依托产业发展打造基地联动“扶贫车间&rdqu
大基地联动小车间 增收入助农圆脱贫梦
——平舆县发展户外休闲产业助力脱贫攻坚
记者
近年来,平舆县积极探索依托产业发展打造基地联动“扶贫车间”,实现企业发展、农民增收、贫困户脱贫的新路子,全力开展“产业助推脱贫”圆梦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目前,该县已建成扶贫车间286个,吸纳1.65万人就业,劳务收入近亿元,实现4315贫困户脱贫,为如期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选准产业 筑牢脱贫基地
选准带贫产业。该县抓住东部沿海地区以藤编工艺制品为主导的户外休闲产业向内地转移的良好机遇,结合该县农业人口多、二三产业欠发达的县情,将其确定为县五大产业之一进行承接、培育,发挥其用工量大、技术门槛低的产业带贫优势。筑优服务平台。围绕打造中部最大的户外休闲产业基地这一目标,该县完善产业规划布局,在产业集聚区投资3.6亿元,新建1600亩的户外休闲产业园,高标准推进道路、管网等配套工程建设。成立户外休闲产业管理委员会和行业协会,初步建成社会化服务体系。目前,建设标准厂房30万平方米,整合产业集聚区原有标准厂房20万平方米。创新招商机制。该县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行业协会为桥梁的招商新机制,与浙江、广东等商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聘请知名专家学者作为产业招商顾问,瞄准珠三角、长三角两大户外休闲用品基地,通过上门招商、以商招商、地推招商等有效途径,吸引12家知名户外休闲企业入驻,另有8家企业签订合作协议,成为继浙江之外全国最大的藤编基地。做大企业规模。该县出台户外休闲产业发展实施意见,引导企业扩大生产规模,拉长产业链条,实施名牌、驰名商标创建战略,实现了产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集群式发展。目前,累计出口标准集装箱货柜5000多个,产业产值已达5亿元,工业增加值3亿元,较上年增长159%,吸纳就业人员6600人。
创新举措 打造扶贫车间
建立企业总部扶贫车间。在园区内的所有户外体闲企业,全部设立扶贫车间示范基地。单个扶贫车间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安置就业人员不低于120人,其中贫困人口就业人数在30%以上,创建省、市级示范带贫企业3家,企业总部共吸引2000余名人员就业。建立乡村扶贫车间。利用乡镇、村集体闲置土地,整合涉农和吸纳社会资金1.9亿元,在全县所有农业村建设扶贫车间标准化基地,打造藤编专业乡和专业村。为就业人员提供免费就餐,配备儿童活动室,满足因家庭原因不能外出务工的贫困户“挣钱、脱贫、顾家”三不误的需求。目前,101个贫困村的标准厂房已全部建成,105个非贫困村正在抓紧推进,带动贫困户就业1.2万余人,每人每月可得劳动报酬2000元左右。建立家庭扶贫车间。因人制宜设置分散加工的居家式家庭扶贫车间,乡村扶贫车间管理人员每周日向有务工意愿的贫困人员派送原材料、回收已完工的半成品,解决其前往农村扶贫车间务工不便、又有脱贫愿望的难题。目前,已带动3010名贫困人员脱贫。
强化保障 营造良好环境
海铁联运补短板。该县根据不靠海、不沿边的实际,创新“海铁联运”新模式,与宁波舟山港、中国铁路总公司积极对接,开通“平舆至宁波港”货运专列,打造河南省唯一县级“无水港口”,实现户外休闲用品直接装集装箱货柜直达宁波舟山港转运海外。目前,已运行16列,运输货物387个集装箱,实现每周1至2列常态化运行,业务辐射至周边县区。加大扶持激活力。为在扶贫车间务工的贫困户提供公租房,每天发放6元就餐补助。设立贫困群众就业专项扶持基金,对在扶贫车间务工的贫困户前3个月每天奖励15元,3个月后按实发工资15%进行奖励,2017年共发放奖补资金1200万元。为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组建公共资产管理公司,成立投融资公司和信用担保公司,累计整合各类资金2.8亿元,开展银企对接,为带贫企业发放贴息贷款1.6亿元,有效缓解了中小户外企业的融资难题。倾心服务提效能。对基地户外休闲企业实行保姆式服务,由县级领导长期联系分包,并实行办证不与有关部门接触、征地不与农民接触的“零接触”制度。实行项目联审联批联督制,使企业办事“最多跑一次”。在产业集聚区成立经济开发服务中心,开展办证、财税、人力资源、工程等打包服务。强化培训增本领。整合县人社、职业中专、脱贫攻坚讲习所等资源,围绕企业用工需求,制订年度藤编工和经纪人培训计划。从龙头企业聘请有成熟户外产品经营经验的管理人员,组成藤编技术培训小组,入驻全县286个扶贫车间,对户外休闲用品生产企业员工进行集中培训,确保编藤工和经纪人干得好、留得住。2017年共培训9期,培训人员2300人次。
责任编辑:yss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