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谣不传谣 讲文明树新风 网络安全
首页 汽车 行业资讯

2018新能源汽车提质增效

2018-03-29 16:38 来源:人民网-汽车频道 责任编辑:fl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 原标题:工信部发《2018年新能源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人民网北京3月29日电(吴晓琴)发展新能源汽车是缓解我国能源和环境压力、加快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原标题:工信部发《2018年新能源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

人民网北京3月29日电(吴晓琴)发展新能源汽车是缓解我国能源和环境压力、加快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提升国际竞争优势的战略举措,是我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我国新能源汽车技术水平不断提升,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快推进,目前已发布新能源汽车及充电基础设施现行有效标准100多项,建立较为完善的标准体系,有力地支撑了产业的健康发展。

3月27日,工信部装备工业司发布了《2018年新能源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提出2018年新能源汽车标准化工作的总体思路,今年工作重点将从加快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提质增效、增强核心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出发,突出抓好重点标准领域和关键标准项目,着力优化新能源汽车标准体系建设,加强国际标准法规的参与和协调,支撑汽车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新能源汽车高质量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开展重点标准研究,优化体系建设

1.基础通用领域:完成电动汽车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技术审查和报批工作,完成传导充电电磁兼容性标准起草,开展碰撞后安全和电子电器环境适应性标准预研。

2.整车领域:完成电动客车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技术审查和报批工作,完成燃料电池汽车安全标准审查和报批,推进四轮低速电动车标准制定,推动纯电动汽车、轻型混合动力汽车和重型混合动力汽车能耗测试标准修订。

3.关键系统部件领域:完成锂离子动力电池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审查和报批,完成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拆卸要求、包装运输和材料回收标准审查和报批,完成电池管理系统和车载充电机标准起草,开展动力电池梯次利用、燃料电池发动机耐久、燃料电池堆性能、轮毂电机、高压熔断器及高压接触器标准预研。

4.充电基础设施领域:开展充电接口及通信协议现行标准实施效果评估,探索研究大功率传导充电技术方案,开展无线充电互操作性测试活动和标准预研,推进电动客车接触式充电系统标准制定,推动传导放电、充电信息安全、加氢通信协议及加氢口标准预研与立项。

5.标准体系优化完善:根据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情况和行业需求,组织开展《中国电动汽车标准化工作路线图》修订,加快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等子体系的建立,有序、协调、科学地推进新能源汽车标准化工作。

二、加强国际交流协调,推动中国标准国际化

1.进一步发挥中国在联合国世界车辆协调论坛(WP29)电动汽车安全(EVS)、电动汽车与环境(EVE)及燃料电池汽车(GTR13)技术法规制定中的主导作用,深入参与EVS第二阶段法规的研究和协调工作。

2.全面参与ISO/TC22/SC37和IEC/TC69电动汽车国际标准活动,在动力电池及充电等重点领域积极提出中国提案,积极担任国际标准的召集人与牵头方,发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效应优势。

3.密切跟踪研究全球新能源汽车行业动态,积极利用好中德、中欧、中美、中日、APEC汽车对话等双边多边合作机制,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沟通与交流,促进我国新能源汽车标准的兼容与开放。

三、强化组织保障,积极发挥行业力量

1.进一步优化标准组织建设,完成新一届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4/SC27)的换届工作,强化与相关标准化委员会的沟通,促进新能源汽车相关领域标准化工作的统筹协调。

2.充分调动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部件生产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发挥企业在标准化工作中的核心作用。依托行业组织、检测机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行业力量,保障标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3.培育发展团体标准,增加标准的有效供给,进一步提升企业标准水平,鼓励骨干企业制定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标准,形成结构合理、衔接配套、覆盖全面、适应新能源汽车发展需求的新型标准体系。 

责任编辑:fl

(原标题:人民网-汽车频道)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