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平县开展纪检监察干部综合业务培训活动
摘要:本报讯 (记者 丁 振 通讯员 王桂枝)“诫勉谈话是否属于组织处理、谈话提醒和提醒谈话有哪些区别?”日前,在省纪检监察宣教基地某报告厅,授课教师在提问纪检监
本报讯 (记者 丁 振 通讯员 王桂枝)“诫勉谈话是否属于组织处理、谈话提醒和提醒谈话有哪些区别?”日前,在省纪检监察宣教基地某报告厅,授课教师在提问纪检监察学员。
日前,西平县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到省纪检监察宣教基地参加为期5天的综合业务培训,县纪委监察委机关全体人员、派驻纪检监察组全体人员、各乡镇(街道办)纪(工)委书记、纪(工)委委员、县委巡察办全体人员等共155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这次培训是西平县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派驻纪检监察组成立后开展的第一次综合业务培训。
培训班邀请了省纪委监察委、省人民检察院、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警察学院和市纪委等有关单位领导及专家进行集中授课。授课领导和专家结合本人工作实际和部门工作方法,讲授了《河南省监察工作暂行办法》《河南省监察机关调查措施使用规范(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职务犯罪调查相关法律条文等,详细讲解了诫勉谈话和审查报告制作要点、职务犯罪调查中的证据问题、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如何认定以及智慧监察的构建等问题。
活动结束后,全体学员还参观了河南廉政文化教育馆,接受了一次深刻的廉政教育。
责任编辑:yss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