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公告
摘要: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关于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互联网广告违法行为,净化互联网广告市场环境,市工商局决定在
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省工商局关于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部署,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严厉打击互联网广告违法行为,净化互联网广告市场环境,市工商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工作。
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以社会影响大及覆盖面广的门户网站、搜索引擎、电子商务平台、移动客户端和新媒体账户等互联网媒介为重点,集中整治社会影响恶劣、公众反映强烈、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
1.涉及导向问题、政治敏感性问题、损害国家利益的违法互联网广告。
2.危害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及身体健康的食品、保健食品、医疗、药品、医疗器械等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
3.含有欺骗误导消费者内容、损害人民群众财产利益的金融投资、招商、收藏品等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
4.妨碍社会公共秩序、违背社会良好风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
5.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的其他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等。
专项整治工作时间为3月份开始至12月10日结束。希望互联网媒介切实履行法定义务和责任,主动开展自查自纠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及时发现并举报涉嫌互联网发布违法广告行为。
驻马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督查电话:0396-2817698
群众举报受理电话:12315
驻马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3月13日
责任编辑:wh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