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市中心支行关于整治无证经营支付业务问答
摘要: 中国人民银行驻马店市中心支行关于整治无证经营支付业务问答为向社会公众普及支付服务相关知识,提升消费者对无证支付业务的识别和防范能力,同时广泛发动社会公众积极参与
中国人民银行驻马店市中心支行关于整治无证经营支付业务问答
为向社会公众普及支付服务相关知识,提升消费者对无证支付业务的识别和防范能力,同时广泛发动社会公众积极参与举报无证经营支付业务,协助提供有价值的筛查线索,特开展专项宣传,普及支付服务相关知识。
1.什么是无证经营支付业务?
答:《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0〕第2号)第三条指出“非金融机构提供支付服务,应当依据本办法规定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成为支付机构。支付机构依法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管理”。简单来说,无证经营支付业务就是指非金融机构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并未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擅自从事或变相从事支付业务。
2.如何查询从事经营支付业务的机构是否为持证机构?
答:已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牌照的支付机构基本信息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官网(http://www.pbc.gov.cn/)公开目录→行政执法信息→行政审批公示栏中查询,凡未在公示栏中公示而从事经营支付业务的均为无证机构。
3.无证经营支付业务有哪些危害?
答:一是无序竞争,扰乱支付结算市场。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无证机构受利益驱使,漠视合规展业要求和公平竞争原则,虚假宣传欺骗商户与消费者,出现问题后则推卸责任,甚至消失不见,严重扰乱支付结算市场的有序运转。二是违规操作,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支付业务过程会聚集形成一定规模的资金沉淀,这些资金由无证机构管理与支配,往往发生截留、挪用资金和跑路的风险事件。三是助长犯罪,影响金融体系安全。无证机构追求短期利益最大化,突破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规定,采取虚构商户身份、编造交易信息等方式协助虚假商户入网,为地下钱庄、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提供便利,给犯罪分子带来可乘之机,助长违法行为,严重影响国家金融体系安全稳健运行。
4.从事无证经营支付业务的机构将面临什么样的处罚?
答:《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指出“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从事或变相从事支付业务的,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责令其终止支付业务;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社会公众举报无证经营支付业务有哪些奖励措施?
答:为加强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的社会监督,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并发布了《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6〕7号),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投诉无证机构、提供有关违法违规线索。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在《支付结算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中明确,社会公众举报或提供有价值的线索,一经查实,给予一般违法违规行为举报人2000元内、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举报人10000元内和具有全国性影响的大案要案举报人10万元内奖励。
6.社会公众举报无证经营支付业务有哪些渠道?
答:三个渠道进行实名举报。一是电话举报,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投诉电话:12306;中国人民银行驻马店市中心支行支付结算科受理电话:0396—2930877。二是通过电子邮箱举报:zmdzfjs@163.com。三是到中国人民银行驻马店市中心支行举报,地址:驻马店市驿城区骏马路88号中国人民银行驻马店市中心支行。
责任编辑:yyy
(原标题:驻马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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