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县区 确山县

留庄大米 获国家绿色食品标志认证

2017-12-25 08:04 来源:驻马店网 zwj
发送短信 zmdsjb 10658300 即可订阅《驻马店手机报》,每天1毛钱,无GPRS流量费。

摘要: 本报讯 (记者 张新义 通讯员 郑仰黛)近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经过前期的严格审核,认定确山县“隆达泽群”牌留庄大米符合绿色食品A级标准,许可使用绿色食

 本报讯 (记者 张新义 通讯员 郑仰黛)近日,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经过前期的严格审核,认定确山县“隆达泽群”牌留庄大米符合绿色食品A级标准,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并颁发证书,这标志着留庄大米在品牌化发展道路上取得了突破性成就。

留庄镇的土地是特殊的黑粘土、有机质丰富,富含硒、锌等多种微量元素,种植的稻米清香、软糯。留庄镇党委、镇政府依托县里高标准粮田建设,引导全镇农民做活水稻文章,叫响留庄大米品牌,让农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

在留庄镇谭楼村,确山县隆达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刘中宇告诉笔者,合作社立足留庄大米核心产区,着力打造留庄大米顶级品牌。目前,合作社流转土地2000亩,严格按照绿色食品生产流程,在生态环境质量符合规定标准的田地施用有机生物菌肥种植,有效地保留了稻米原生态属性。同时,合作社高度重视产品品牌的培育和保护,专门注册了“隆达泽群”商标,对产品进行了精心设计和包装,与豫南多家连锁超市建立了农超直通车。此外,利用确山县“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发展平台,积极拓展线上线下交易空间,使“隆达泽群”留庄大米迈入绿色发展新时代。

责任编辑:zwj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 点赞

  • 高兴

  • 羡慕

  • 愤怒

  • 震惊

  • 难过

  • 流泪

  • 无奈

  • 枪稿

  • 标题党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返回首页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