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中心医院转诊结算问题已处理
摘要: **通过市长热线来电反映:10月12号晚八点,其父亲杨某突然犯病,正阳县东关医院建议转到驻马店市中心医院就诊。因晚上新农合办已下班,故10月13号早上八点到正阳县新农合办
**通过市长热线来电反映:10月12号晚八点,其父亲杨某突然犯病,正阳县东关医院建议转到驻马店市中心医院就诊。因晚上新农合办已下班,故10月13号早上八点到正阳县新农合办公室开具转诊证明,但被驻马店中心医院工作人员告知此转诊证明无效,必须当天开具。
市人社局回复: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和异地就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医疗[2016]18号)文件第6条、17条规定,先住院后办理的转诊为非正常转诊,结算窗口政策解释正确。但该患者入院诊断为急性冠脉综合征,符合市中心医院医务科下发的急诊入院标准。由于管床医生工作疏忽,致使患者急诊证明书没有申请办理,造成出院报销下降20个百分点。经与心内三科、财务科、住院处协商,同意撤销患者原申核报销单据,重新向省平台申请召回相关数据,按急诊患者正常比例结报。市中心医院对心内三科医保政策落实不彻底的情况已给予全院通报,并扣科室考核分3分。目前医院已将处理意见告知患者家属。
责任编辑:yjh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