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重组家庭 领证很有必要
摘要:□晚报记者 姬淑华近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一些重新组合家庭的老年人,觉得办理结婚证手续麻烦,也没有多大必要,就是搭伙过日子,因此也就没有去领结婚证。这样做很不
□晚报记者 姬淑华
近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一些重新组合家庭的老年人,觉得办理结婚证手续麻烦,也没有多大必要,就是搭伙过日子,因此也就没有去领结婚证。这样做很不妥当,如果自己的利益得不到保障,容易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据预计,到2020年,全国独居和空巢老年人将增加到1.18亿人。 1.18亿独居和空巢老人除了有保障、服务、健康等需求外,还需要精神慰藉。对于因各种原因而独居的老年人来说,能有一个志同道合的晚年伴侣,可以极大增加幸福感。不过,很多拥有“黄昏恋”的老人,更多的是选择“搭伙过日子”而非结婚。律师建议,现在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独居老人越来越多,当独居老人的“黄昏恋”接近同居这一步时,一定要慎重。
未领证 “黄昏恋”走到尽头
早年丧偶的王女士独居多年,一直在市骏马路白桥社区居住。66岁的她在跳广场舞认识老张之前,对“黄昏恋”并没有憧憬。但当性格开朗、谈吐儒雅的老张向王女士表达爱意时,她说,自己的心怦怦跳了两下。虽然对老张很有好感,但来自孩子的压力,让王女士决定只是暂时与老张“搭伙过日子”,没有领取结婚证。
让王女士意外的是,在“非婚同居”一年多之后,老张才坦白自己实际上有配偶。尽管老张对早年的包办婚姻有些不满、希望与原配离婚,挽回王女士,但这段“黄昏恋”已经走到尽头。
为什么不领证?王女士说,主要是孩子反对。律师表示,老张起诉离婚,意味着与原配公开破裂,还面临子女的指责;老张的妻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突然遭遇婚姻变故的风险,王女士则莫名奇妙成为“小三”。
记者调查得知,在东风社区居住的刘先生今年65岁,妻子去世两年了。去年2月,经人介绍,刘先生与张女士相识。两人相处一段时间后,都对对方很满意,便在一起生活了。今年3月,刘先生的儿子买房子钱不够,向刘先生借5万元钱,当时刘先生也拿不出这么多钱,张女士便把自己的一万多元积蓄给了刘先生的儿子。可随着时间的推移,刘先生与张女士的矛盾渐渐多了起来,最终分手。当张女士向刘先生的儿子要钱时,遭到拒绝。由于两人没有领结婚证,当时张女士也没有打欠条,张女士的权益得不到法律的保护,只能自认倒霉。
最妥当的方式是正式结婚
法律界人士建议,独居老年人在选择“黄昏恋”对象时,首先要确定对方的婚姻状况,避免出现非法同居的情况。现实中,完全单身的两位老人如果选择“非婚同居”,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律师建议,在城区,“非婚同居”期间购置的房产,在解除同居关系时需要进行分割。而在农村,在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分割起来更为麻烦,“非婚同居”老人出资建房要慎重。
“非婚同居”的老人,多数是因为来自子女的压力,没有走到婚姻这一步。 “非婚同居”期间的收入、出资、继承等细节,因为没有《婚姻法》保护,很容易造成纠纷。律师建议,老人共同生活前,应该首先对财产进行一个明确的约定,而在继承问题上,应生前签订遗赠抚养协议。在“非婚同居”开始前,双方老人及其子女,最好坐下来一起拟定相关协议,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这一切,其实比领结婚证复杂得多。
责任编辑:fl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