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心中“最美党支部书记”
——记平舆县西洋店镇尹湾村党支部书记于洪奎
摘要: 记者 代建新 编者按: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6周年,也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6周年,深入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广泛宣传
记者 代建新
编者按: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6周年,也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6周年,深入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广泛宣传我市广大党员干部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特别是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中作出的突出贡献,市委组织部决定于七一前后集中宣传报道一批“两学一做”先进典型。本报自今天开始,将陆续刊登一批由各县区和市直单位推荐的先进典型事迹。
平舆县西洋店镇西
于洪奎高中毕业后,只身到广州打工。他吃苦耐劳、热心帮助别人,赢得了领导和同事的一致好评,被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由一个打工者成为高级白领。正当于洪奎准备大干一场时,1996年,尹湾村的乡亲找到了他,希望他能返乡带领大家共同致富。
抓班子带队伍 打造过硬“指挥部”
于洪奎深知要想发展本村经济,必须取得村民对党支部的理解和信任。因此,他一方面注重把年轻有为、有开拓精神、致富能力较强、有一定文化基础的农村党员培养为村干部,提高了村干部的素质,增强了基层组织为民服务的能力,另一方面注重对后备干部的培养,发展党员27名(均为致富能手),培养后备干部4名。他经常找村干部开诚布公、推心置腹地谈心。村党支部班子成员增进了团结,统一了思想,形成了共识,致力发展尹湾村的经济发展。在于洪奎的多方争取下,尹湾村新建了
于洪奎还以创建服务型党组织为抓手,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提升党员干部思想认识,增强纪律观念,树立为民服务、促进科学发展的理念。尹湾村建设了标准化村级党员群众服务站,组建了6支村级党员志愿者服务队,经常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村“两委”干部每人联系帮扶3个重点户进行结对帮扶,“双强”党员每人联系2户困难户,在服务中发挥表率作用。
跑项目争资金 改善基础设施助民富
尹湾村有6000多亩耕地,地洼易涝,原先无井灌溉,粮食生产“望天收”。为解决灌溉问题,于洪奎自费十多次往返于省、市、县有关部门,介绍村里困难,争取项目资金。有一次雨天深夜,为赶送材料于洪奎驾车不小心撞到树上,硬是开着没有前挡风玻璃的车赶到郑州,如期报上材料。在他的努力下,最终争取到项目资金1000多万元,为村里打井208眼,铺设灌溉线路
尹湾村紧邻汝河,各村民组道路坑洼不平,群众戏称“晴天一身土、雨天一身泥,小坑可卧牛、大坑可养鱼”,期盼早日走上平坦的路。于洪奎最终争取资金800多万元,新修水泥路
近年来,于洪奎还争取资金260万元,为尹湾小学新建3栋教学楼,建多媒体教室2间,配置10台新电脑,建成了
调结构促发展 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尹湾村过去以种植业玉米、小麦等粮食作物为主,产业结构单一,农民增收困难。于洪奎带领村民调整种植业结构,争取县农业局2.4万斤价值25万元的优质花生种用于花生种植推广,引导群众种植优质花生1.2万亩,增加群众收入400多万元,争取省扶贫开发资金55万元发展养殖业,为100个养殖户(养猪)每户发放价值3000元的仔猪,现全村养猪规模达2380头。为提供尹湾村农业的市场化水平,于洪奎还大力倡导发展专业合作社,带头成立洪奎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在他的带动下,尹湾村现已成立7个专业种植、养殖合作社,涵盖花生、西瓜和牛、羊、猪、中华鲟、鸽子及农机等,提高了农业组织化、市场化水平,增加了群众收入。
抓产业促脱贫 带领群众实现全面小康
近年来,以平舆县洪奎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为依托,先后共帮扶困难群众270户,帮扶现金20多万元,帮扶物资价值10余万元,通过这些实实在在的好事实事,让尹湾村每个村民都得到了实惠。2017年,尹湾村围绕发展扶贫产业做文章,正在开工建设藤编加工厂房一座,又着手发展光伏发电产业,争取利用发展产业让贫困户从根本上、长远上摆脱贫困,决不让一户贫困户在实现小康路上掉队。
于洪奎担任村党支部书记以来,尹湾村的经济和社会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尹湾村党支部2009年被省委组织部评为全省“五个好”村党支部, 2016年被省委授予“优秀基层党组织”。于洪奎本人2013年被授予市级“优秀共产党员”,2014年被授予市级“五一劳动模范”,被村民誉为“最美党支部书记”。②6
责任编辑:ldm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