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泰山路居民刘某为孩子接种疫苗问题
摘要:群众反映情况:我是泰山路居民刘大勇,安徽户籍,妻子是本市人,孩子出生后随我入了安徽户籍,金山社区卫生院以不是本市户籍为由拒绝给小孩接种疫苗,请问合理吗?开发区答
群众反映情况:我是泰山路居民刘大勇,安徽户籍,妻子是本市人,孩子出生后随我入了安徽户籍,金山社区卫生院以不是本市户籍为由拒绝给小孩接种疫苗,请问合理吗?
开发区答复情况:经查,2017年3月15日上午,刘大勇前来金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咨询儿童接种疫苗事宜。按照工作要求,需要录入完整信息,但因其孩子未入户口,致使信息录入不全。开发区金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给予其解释说:“可以为其孩子先接种预防防疫针,待其信息录入完整后再办理接种本。”随后,刘大勇本人离开金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7年3月21日上午,卫计委接到关于刘大勇的反映后,及时同其本人进行了联系。刘大勇本人说:“由于当时理解有误,对金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解释误解,才将此问题反映至市委民意快线”。目前,其孩子已在开发区第三预防接种门诊办理接种本并进行防疫针接种。
责任编辑:yjh
(原标题:驻马店网)
查看心情排行你看到此篇文章的感受是:
版权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驻马店网”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驻马店网”。任何组织、平台和个人,不得侵犯本网应有权益,否则,一经发现,本网将授权常年法律顾问予以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
驻马店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单位:上海市汇业(武汉)律师事务所
首席法律顾问:冯程斌律师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驻马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其他个人、媒体、网站、团体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站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否则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如果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