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违法张贴小广告行为已整治
摘要:李某通过市长信箱留言:我家住在文化路146号,属于西园前王社区,这种贴广告的情况经常发生,我家的门属于私人财产,他们这样恶意破坏城市居民的私人财产是不是属于违法行为
李某通过市长信箱留言:我家住在文化路146号,属于西园前王社区,这种贴广告的情况经常发生,我家的门属于私人财产,他们这样恶意破坏城市居民的私人财产是不是属于违法行为,是不是应该得到相应的处罚和整顿。
驿城区政府回复:经调查,群众反映的张贴小广告位置并非市政道路两侧,而是在小区内张贴。西园办事处已安排工作人员对该处小广告进行了清理,现已清理完毕。针对小广告的治理问题,区综合执法局已建立两套城市管理“追呼系统”,在对小广告所标注的手机和固定电话号码进行取证(拍照、调查、回访)和登记造册后可以将经过调查核查过的小广告号码加入“追呼系统”存储库,对其进行追呼。
责任编辑:yjh
(原标题:驻马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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